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聽取國務院提請的有關高鐵「一地兩檢」草案說明,民主派認為,如果引用《基本法》第7、118及119條來實施一地兩檢,將無異於廢掉《基本法》。(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聽取國務院提請的有關高鐵「一地兩檢」草案說明,並將在下周三表決。港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房局局長陳帆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均有列席昨日會議。
《蘋果日報》報導,有份出席會議的人大常委會委員譚慧珠在會後表示,有關草案說明「不涉及人大釋法」,指這次是「由國務院及人大常委會聯手處理」,「經人大常委會確認後就能成為實施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譚稱自己認為,可以用《基本法》第7、118及119條,說明「香港土地屬國家所有」,港府「要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投資,並要制訂適當政策,可以作為實施一地兩檢法理基礎」。譚又揚言有關草案不牴觸《基本法》第18條所指的「除了《基本法》附件三內所列出的法律,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稱18條所謂的「不在香港實施」是指「香港全境」,因此部分區域實施內地法律「沒有問題」。
大陸官媒亦隨即放言,指有關草案「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劃,不減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是符合《基本法》規定的」,表明北京對一地兩檢的立場,預料下周三草案很大可能獲得通過。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以《基本法》第7、118及119條來實施一地兩檢,無疑是「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聯手廢掉《基本法》」,因為如果118及119條可以被解讀為「港府可用第7條出租或批地給大陸實施大陸法律」,則「基本上香港特區之內沒有任何一吋地方能夠受到《基本法》第18條保障」,憂慮此後大陸法律可以在香港通行無阻。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如果大陸表明一地兩檢不會影響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並確實如此行之,則這次只是「一個特例」,並指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類似例子出現。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指出,原本港府以20條作為一地兩檢法律基礎已經「站不住腳」,現又引用多條法律,無疑於將香港司法管轄權割讓。陳指出,《基本法》第7條,該條列明「香港境內的土地、天然資源皆為國家所有,港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而收入就全歸港府支配。」所謂的出租土地不應包括該土地的司法管轄權。陳批評,如果按照譚慧珠指的118、119條都能引用,則人大常委會決定「猶如至高無上」、不容香港法院挑戰,「不合法的全都能變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