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8-04-28 06:22:00作者:韓鳳河
我是工商銀行國家正規學院畢業的國家幹部,因工商銀行內部出現監守自盜,對外直接竊取儲戶現金,導致儲戶因痛失現金而死亡的事實。本人看在眼裡痛在心頭,向縣,地,省及北京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提交過書面檢舉報告,遭到了全行上下打擊報復。
因本人承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於2002年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在治療期間於2003年被工商銀行遺棄,以譚錫良行長為首,副行長王清林為副,工會主席史新香,人事股長袁靜波等人,通過塔河縣法律公正處公正員冷友華,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公證。當時本人的病情為國家標準重護人員,因老母親不懂法律,整個工商銀行黨組織騙去了受害人王玉清的病歷,診斷書資質證會計證書等有關原始證件,由袁靜波統一銷毀。老母發現被工商銀行欺騙後,同工商銀行黨組織進行了理論,工商銀行黨組織給老母親統一答覆意見是:我工商銀行不養精神病,你家精神病女兒自謀職業去了,老母不服與工商銀行進行了數年的理論。在2015年4月同工商銀行的理論中,這位80歲的老母親被工商銀行黨辦住任袁靜波等人強行拖出了工商銀行2天後被活活氣死。此事有老母親生前的日記及醫院出示的死亡報告和1000多人的致喪團的證言及被偷儲戶的證明書,還有工商銀行毀掉被偷儲戶的證言證詞及送入工商銀行的原始材料的證人證詞為證。
工商銀行的儲戶們,全國的網民們,受害人是在同壞人壞事做鬥爭中落殘的,而整個中國工商銀行連個最起碼的工傷都不給受害人報,使受害人連全國普及的醫療保險都享受不到,更別說工資了。
朋友們,受害人是交五險一金的人,請問她違反了中國工商銀行的哪條霸王條款?請國際友人幫助轉發,本人及家人在此恩謝。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