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吸毒者,被罰款500元人民幣;一名「翻牆」者,被處罰1000元人民幣,罰金竟然是吸毒者的二倍。(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9年1月5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近日,廣東兩起案例在海外社交平臺引發關注。其中一個案例涉及一名吸毒者,被罰款500元人民幣。另一個案例則涉及一名「翻牆」者,被處罰1000元人民幣,罰金竟然是吸毒者的二倍。
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臺1月1日發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吸毒者朱某某被處以罰款500元人民幣。而就在幾天前,同一平臺發布的另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則顯示,一位當地市民因「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通道上網際網路」,即俗稱的「翻牆」,被處罰1000元人民幣。二人被處罰的依據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根據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吸食、注射毒品者,最高可處15日以下拘留,罰款2000元;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罰款。而對於不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國際出入口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責令停網、並可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
顯而易見,大陸當局對翻牆的處罰比吸毒的處罰嚴重得多。二者處罰條例的鮮明對比引發輿論嘩然。
國內維權律師梁小軍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對於大陸當局來說,吸毒只是危害個人的身體,但是翻牆,可能影響到其他的人。政府禁止民眾翻牆,是為了控制民眾的思想,當政府發現控制不了民眾思想的時候,就會覺得「翻牆」對它的危害更大。「翻牆使用網際網路,要被罰款對大眾有衝擊,民眾也會覺得很‘荒謬’。在一個民主的國家,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怎會有這些規定?」梁小軍質疑。
為了控制民眾的思想,中國當局常年來一直對網路施以嚴厲管控措施。事實上,在這位廣東「翻牆」者被罰款之前,已有多名大陸民眾因為翻牆或幫助其他大陸民眾翻牆,而被當局約談、抓捕、罰款,甚至判刑。
曾在網路與數十萬民眾分享翻牆方法的中國公民鄒承峰,因被公安多次約談,並威脅其妻小,被迫逃亡美國,申請庇護。
2017年12月,廣西男子吳向洋因在網路上銷售VPN代理服務,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同年3月,廣東省東莞市26歲男子鄧傑威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罰款5000元。法院判決書稱,鄧傑威從2015年10月起,在家中通過手提電腦創建網站,並在網站上出售「飛越SS」VPN翻牆軟體賬戶。
另一位來自江蘇的軟體開發者,因小規模銷售私人翻牆軟體,2018年8月底被中共當局拘留3天。廣東維權人士張唯楚因在網上購買了一個可供翻牆的路由器,遭警方口頭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