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遭港警扯面罩、噴藍色水 官員竟嗆「無可厚非」(圖)

發表:2019-10-2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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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暴力執法
香港警察10月27日在多區暴力壓制示威者。(圖片來源:看中國攝影/李天正)

【看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0月28日讯】香港民眾昨(27)日舉辦「追究警方暴力」集會,後演變為大規模警民衝突。過程中,多家港媒記者在採訪期間遭警方強扯面罩、噴藍色水,更有記者中彈、被捕,引發輿論譴責。

港警粗暴推撞並拘捕記者

10月27日,香港市民在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舉行「追究警暴、守護民眾、與記者同行」集會,呼籲國際關注港警暴力,但遭警方發射催淚彈與水炮車清場,示威者之後四散至九龍各區,警方在全日行動中多次粗暴對待記者。

當晚在旺角港鐵站C出口,警察施放多發催淚彈驅散人群,期間,《立場新聞》記者腿部被防暴槍彈射中受傷,左腿腫痛,隨後數名急救員上前帶他離開戰線急救。

另有《立場新聞》記者也兩度被警方要求脫下防毒面具,防暴警又懷疑《立場》記者身上的記者證是影印本,要求核查。

香港本地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創辦人Tom Grundy也證實,一名向HKFP供相的自由身記者May James昨晚在旺角採訪期間被警方抓捕。

事發時,有警察要求May James出示記者證,但May James要求警員先出示委任證後,她才會配合出示記者證,但警方態度相當惡劣,不斷警告、推撞記者,並拒絕出示委任證,隨後又將她拘捕。

HKFP創辦人葛蘭迪(Tom Grundy)在推特(Twitter)上表示,詹姆斯是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外國記者會會員,採訪期間身著記者背心和配戴證件。

《蘋果日報》也報導,該報記者及攝影記者在拍攝警方清場期間,遭防暴警不斷推撞,其中一名胸口白卡寫上「MAR T2」的防暴警要求女記者摘下面罩,記者拒絕後,該名防暴警突然從後強行扯甩女記者的面罩。

香港電台譴責警方粗暴干預記者採訪

《香港電臺》報導,該臺攝影記者昨晚在旺角彌敦道人行道上採訪期間,一名持長槍的防暴警員走向記者,推撞其肩膀及攝影機,並且強行扯下記者的防護面罩。

而攝影記者在採訪期間,又有速龍小隊警員朝記者方向噴藍色胡椒水,攝影記者全身都遭噴中,攝影機也都染上藍色水劑。

《香港電臺》發言人強調,攝影記者當時有佩戴記者證並穿著印有香港電臺標誌的反光衣,攝影機上也貼有香港電臺標誌。

《香港電臺》強烈譴責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粗暴干預記者正常採訪工作,連攝影師的面罩被扯,而警方卻無合理的解釋表示極度遺憾,他們促請警方徹查,並呼籲警方克制,尊重新聞自由及記者採訪工作。

港臺工會也批評警方明顯針對傳媒,情緒完全失控,做法極不文明、極不專業,質疑有關警員是否適合繼續在前線執勤。工會認為,警方此等無理及粗暴行為,是刻意阻礙傳媒以鏡頭記錄實況,嚴重侵害新聞自由亦侵犯人權,並扼殺公眾知情權。

工會要求警方公開涉事警員身份,主動調查涉及扯下攝影師口罩以及向記者直射藍色胡椒水劑的警員是否有違規,並敦促警方冷靜克制,停止濫權濫暴行為。

黃定光:警察要求記者除口罩 必須服從

另外,當晚七時左右,有警察在已落閘的旺角站C1出口內,向外投擲催淚彈,當時出口外聚集的主要是記者群。

事實上,香港政府早前引《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明列「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的人士可獲豁免,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也曾公開表明:記者包括在內。

但警方昨日針對傳媒記者的粗暴行為顯然有違規疑慮,對此,港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定光回應稱,自己從以前的片段中觀察到有「暴徒冒充記者,警方有需要辨別記者身份」,他宣稱,「若執法者要求記者除口罩,對方必須服從。」

被問及警方截查時,強行扯開記者口罩的行為是否合適?黃定光則說,「強沒強行我不知道,沒看到實際情況,自己不在現場,也沒有進行相關調查」。

但他強調,警方有權截查,「不合作,警方就要執法」,他又說,若有人在公眾活動中引起警方懷疑,警方執法是「無可厚非」。



責任編輯: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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