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交的節奏?美議員提案要求美在臺協會處長具大使級別 臺灣積極回應(圖)

作者:鐘辰芳 發表:2019-12-24 22:33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2個留言 列印 特大

AIT新館(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AIT新館(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看中國2019年12月24日訊】兩位美國聯邦眾議員星期一(12月23日)正式在國會提出法案,要求今後美國在臺協臺北辦事處處長(Director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具大使級別,其人選必須通過聯邦參議院的任命確認程序,身份等同於「無任所大使」。

這個名為「臺灣使節法」(Taiwan Envoy Act)的法案是由眾議院國會臺灣連線(Congressional Taiwan Caucus)創始成員、俄亥俄州共和黨籍眾議員夏伯特(Steve Chabot, R-OH)與民主黨籍的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委員會主席舍爾曼(Brad Sherman, D-CA)共同提出。

法案稱,國會認為長時間沒有一位美國在臺協會處長將有損美國利益,因此即便在其他法律下,美國總統仍然「必須在參議院的諮詢和同意下,任命一個人選擔任美國在臺協會處長」 。法案生效後美國總統任命的第一位處長人選即必須經過這個程序,處長的服務地點在臺北市的美國在臺協會,其級別與身份等同於「無任所大使」(Ambassador at Large)。

對於議員提出這個法案,總部在華盛頓的美國「臺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郭正光表示,目前美國在臺協會處長是由國務卿任命,缺乏國會的監督與制衡,但「美國在臺協會處長是美國派駐臺灣的事實上大使(de facto Ambassador),臺裔美國人希望看到AIT處長之任命經過參議院的同意,其原因在於國會有權通過這種同意程序來監督美臺關係

郭正光在一個聲明中還說,美國在臺協會處長的「行為、發言和舉止都像是一位大使,這是為什麼由參議院來確認他或她的任命更為適當。」他說,「這不是美國國務院派到加勒比海地區的人選,臺灣海峽仍然是世界上的熱點之一,參議院有必要在最大程度內審視這位美國在臺協會處長的潛在人選。」

美國在臺協會是美國與中國建交後,美國國務院依據《臺灣關係法》設立的非營利組織,臺北辦事處實質處理相當於美國大使館的業務。


原標題:美議員提案要求美國在臺協會處長具大使級別 須經參議院確認



来源:美國之音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