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抗爭者在影片中向黃之鋒講述在壁屋懲教所遭私刑虐打的遭遇。(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5月6日訊】反送中運動被捕者多達七千人,部份人須還押到懲教院所。香港眾志發佈影片,當中多名曾在壁屋懲教所還押的抗爭者,講述在獄中曾遭懲教職員虐打、以頭撼牆等,有人每週被打4至5日,有人因唱《願榮光歸香港》被掌刮,更有囚友不堪虐待而試圖自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虐待程度之嚴重猶如酷刑,又指懲教所暴力比警暴更難監察,正研究向聯合國反映情況。
《蘋果日報》報導,香港眾志5月4日在Facebook專頁上載一段約12分鐘長的片段,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當中訪問多位曾在壁屋懲教所還柙的抗爭者。他們獲得保釋後向眾志求助,透露在獄中受虐的經過。
示威者遭掌刮、以頭撞牆
其中一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抗爭者Tom(化名)講述還柙期間,有「深藍」懲教職員一知道他是政治犯後,「二話不說,先摑了我兩巴掌,然後很大聲呼喝我,你現在犯了襲警,我老婆都是警察,你是不是要打我老婆?」他透露自己一星期便會被打一至兩次。
另一位受訪者更稱還柙頭幾個星期,每星期都有四、五日被虐打,試過被大力掌摑至失平衡倒地,之後還被要求重新蹲起,「繼續被他打。」一天,因他向懲教職員說「Hello」而不是規定的「Good evening, Sir」,次日他被帶到一個閉路電視(CCTV)拍不到的地方,被人用力捉將頭撞向牆,「連續撞四五次,其間不斷掌摑我」,導致他事後兩日都感頭暈,會突然失去平衡,受到很大精神創傷,之後每次見到該職員都會特別緊張。
青年難耐折磨試圖自殺
受訪者提到,除了掌摑、撞牆,還有多種折磨方式,如「落雞翼」(被懲教職員於背部以手踭撞擊)、威脅不給飯吃,還有一種稱為「抓板」的虐待方式,就是用尺子或警棍打手掌或腳板,但最扭曲的是每被打一下,示威者就要講「thank you Sir 1,thank you Sir 2」。
被囚者憶述,2月份一位年輕示威者因難耐虐打而自殘,也有人上吊自殺失敗後再試圖以頭撞牆,事後被懲教職員狠狠掌摑,「掌摑到隔了兩層建築都聽到」。
他們也表示,「政治犯」在懲教所明顯遭受差別待遇。一次他們在獄中唱《願榮光歸香港》,事隔兩日後遭職員命令蹲着走出活動室,到一個閉路電視拍不到的樓梯位置掌摑其中兩人,並命令其他人自行掌摑。該名施虐者為一級懲教助理「禤雅達」,職員編號為「AO1700」。他們又表示,其他被囚者就算大聲唱流行曲都不會受罰,但政治犯則被針對。
為了防止示威者將被虐情況告知外界,每逢有立法會議員探訪時,懲教保安組會約談提醒他們不要將「無關的事」告訴議員。而一旦將被打的情況告訴外界或家人,他們事後都會再被打被罰。有受訪者聽聞有人投訴受虐後次日,被迫飲用洗地用的綠水(清潔劑)。另一投訴人遭帶到一處無人地點,被迫脫剩內褲步操。種種的虐待和侮辱,示威者形容情況跟黑警濫權沒有分別。
香港眾志將向聯合國反映
儘管對外曝光情況會導致他們被懲教所認出,但受訪示威者表示,為了仍然在囚的手足們,願意站出來揭露「大家看不到的世界是如何扭曲」,也希望當局正視問題,制裁涉事的懲教職員。
香港眾志5月5日再召開記者會說明事件。秘書長黃之鋒本身也曾因為參與雨傘運動被關押在壁屋懲教所。他說,現時仍有至少14名示威者仍被還柙在壁屋,而上述求助個案顯示,懲教人員濫用私刑的嚴重程度已與酷刑無異。由於他們往往在沒有閉路電視的地方施虐,令懲教暴力比警暴更難監察。
黃之鋒說,抗爭者所遭遇到的濫用私刑,已符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中對「酷刑」的定義,即故意造成嚴重的痛苦或折磨;並牴觸《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則》。他們將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反映。
黃之鋒又強調,遭懲教人員虐待的人士只是還押候審,未被法庭宣判有罪,根據《普通法》無罪假定原則,他們仍屬無罪之身,懲教人員根本無權施行刑罰。香港眾志促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徹查事件,壁屋懲教所監督吳樹勳也須問責,處分所有濫權職員,立即制止酷刑對待。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懲教署以酷刑對待少年犯非前所未聞,少年政治犯或社運人士更被歸類為「暴動仔」。他批評現時沒有有效機制監察懲教職員,而每次有報道曝光事件後,懲教都會有所收斂,盼外界關注及持續向懲教施壓。
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時僅稱,如別人士對服刑期間的待遇有所不滿,可向懲教署投訴調查組作出投訴,投訴調查組會按既定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