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日前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十一」當日是修例後首次大型示威活動。警察大肆劃定「封鎖區」藉故截查和驅趕記者。(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0月2日訊】國安法實施後,港警日前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變相要政府認可的媒體才可採訪,「十一」當日是修例後首次大型示威活動。防暴警察大肆劃定「封鎖區」藉故截查和驅逐記者,又向網媒記者發出「限聚令」吿票,也有學生媒體記者被押返警署。
警方上周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有在政府新聞處系統登記的傳媒才可在封鎖線內採訪,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持有人為認可記者。十一當天有網民發起上街抗爭,爭取釋放12位遭「送中」扣押的香港人。銅鑼灣有大量警力佈防,警察傳媒聯絡隊換上新款背心,妨礙記者採訪的行動明顯升級。
港警傳媒聯絡隊在修例後換上信的藍色背心制服。(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港警日前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十一」當日是修例後首次大型示威活動。警察大肆劃定「封鎖區」藉故截查和驅趕記者。(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蘋果日報》報導,當大批記者在銅鑼灣百德新街拍攝警方拘捕行動期間,警方突然拉起橙色膠帶劃出一個大型封鎖區,將記者前後包抄,然後檢查記者證。結果,20多名中學及大學生組成的網媒「紙光媒體」兩名記者遭警方以違反限聚令票控。其中一位記者阿Pui說,警方查閱其記者證後,因未聽過該媒體而不準離開,再打電話查證紙光媒體是否有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得悉未有登記後,便票控二人。她表明不交罰款會,會到法庭抗辯。
警方在銅鑼灣百德新街拉起橙色膠帶劃出一個大型封鎖區。(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警稱沒有採訪區 只有封鎖區
當時警方指令混亂,令在場記者無所適從,不斷詢問到底哪裏是採訪區。警員卻一再強調現場是「封鎖區」、「沒有採訪區」,將記者逐出封鎖線,令記者無法報道被捕者被搜查的狀況。
現場也有警察情緒躁動要求記者退後,有《蘋果》記者遭警員從後大力拉扯背包和上衣,導致他跌倒。其後該警員不但沒有道歉,還態度惡劣地向記者辯稱「我扶住你咋」。另一名攝影記者採訪期間,兩次遭同一名警員針對,阻止拍攝和要求出示記者證,更要求他大聲讀出全名,態度惡劣。
記協派出觀察員 呂秉權:票控記者無理
記協今次派出3名義務觀察員,穿上有「觀察員」字樣的黃色背心。其中一位觀察員是浸會大學新聞系講師呂秉權,他表示主要想觀察警方修例後記者的實際採訪情況,包括是否受到阻欄。同時,近日有浸大新聞系學生到場採訪,他也想以老師身份看看學生是否安全。
當警察在百德新街拉起封鎖線時,呂秉權也被困在內。當目擊兩名網媒記者被票控時,他向警方傳媒聯絡隊查詢理由,警方稱是因為他們未能出示「公司信」,呂直指做法不理想,因為一般記者都不會帶同公司信在身。
他又質疑警察根本沒有按早前承諾,讓認可傳媒留在封鎖區內採訪,反而將封鎖區變成「無人區」,要求所有記者離開。同時,警察內部政策不一,有上級警員已表明出示記者證就能離開,前線警員卻票控記者。他又強調警方突然向採訪中的傳媒設立封鎖線並趕走記者的做法不合理;記者採訪時「走位靈活」,也完全沒影響警方執法,證明根本不需要封鎖記者,票控記者更加是無理的舉動。
校媒記者遭帶走 警宣稱修例無損採訪權
除了銅鑼灣,在旺角、荃灣、屯門均有記者被截查,包括《立場新聞》記者。晚上在荃灣路德圍,警方在後巷截查市民時用橙帶圍封記者,學生傳媒《澤禮時報》一名記者遭防暴警指年紀小,之後被帶上警車。據報該名未成年記者晚上已由家人接走。
警方1日晚上稱,在採取執法行動期間,發現「有人利用反光衣作為掩飾進行受禁群組聚集」,向他們發出限聚令吿票,又宣稱《警察通例》的新修訂無損公眾地方採訪權。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當晚接受港台節目《議事論事》訪問時,同樣為修例護航,更宣稱修例獲得部分媒體、傳媒工會及學者贊成。對於警方劃定封鎖區被指妨礙採訪,鄧稱設立封鎖區的做法不是每次都會採取,而是取決於行動需要,又稱拉起「橙帶」是為了讓警員與一些穿背心的「任何人記者」保持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