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是世界上制定法律最多的國家。而且,在其連篇累牘的官樣文章中,時不時地出現「依法治國」的自我標榜。實情如何呢?這些法規要麼是裝裝門面,形同虛設;要麼是淪為踐踏人權、整肅異己、欺壓百姓的工具。那些禍國殃民的「公僕」,逍遙法外並繼續當官;國家的「主人」只因講了兩句真話,就被判處重刑。此等作法,與「法律的嚴肅性、正義性、公正性」南轅北轍。這樣的大國,實際上並無本真意義上的法制。
一直以來,「國法大於天」、「法大於天」之類的話語聽了不少。然而,社會現實顯示的卻是:黨大於法,權大於法,金錢大於法,人情大於法,關係大於法,潛規則大於法,土政策大於法,獨裁者更是把法律當作可以隨意捏來捏去的橡皮泥……從某種程度上說,在中共國,法其實是最小的。它只能嚇唬和管束無權無勢、無門無路的老百姓,而約束不了各級官員。黨紀國法云云,紅朝官吏怕的不是國法,而是黨紀(有幾個當官的不是共產黨員?!)前幾年,王岐山擔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曾於「選擇性反腐」中撂倒了一批為數可觀的官場「老虎」,一時間官心惶惶,隨之便有了「不怕閻王,只怕老王」的傳言。
至於國法,官員們並不將其當回事。特別是在黨國某些權貴的眼裡,國家法律連二奶都不如,充其量只是一個聽憑使喚的丫頭。反觀在美國大選中被竊取總統大位而照樣被人民稱作總統的唐納德•特朗普(川普),其歷經驚濤駭浪般的艱難險阻,即使是一次次反擊,也始終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行事,而並未越雷池一步。中美兩國的憲法與法律孰真孰假,由此可見一斑。毋庸諱言,美國也確實存在一系列不容置疑的問題,但是那一面象徵著多重意義的星條旗,依然值得仰望。
自然,中共國也有國旗。而這五星紅旗上那顆最大的星,不是災星是什麼?!你若再掃視一番這面血旗下紛亂雜陳的各種法律,那簡直是馬尾鬃穿豆腐,別提了。這裡且不談邪惡制度下那些如魚得水的達官顯貴,怎樣將法律玩弄於股掌之中。而當你耳聞目睹城裡的警察、鄉里的村長仗勢欺人,橫行霸道,嘴裡還罵罵咧咧地自稱「老子就是法」的時候,你往往會說這是無法無天。是無法無天,我以前也是這麼說的。現在想想,這裡面似乎有個因果關係。無法無天,實乃無天無法。因為無天,才會造成無法的惡果。這個「天」,就是天道,就是神明,就是正信,就是道德,就是良知。這幫邪黨官僚毫無對上天的敬畏之意,其心域的天空業已被陰霾遮天蔽日,早就沒有了天。無法無天,實質是無天無法,無天則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