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指,地方政府或再不能自由支配土地出讓收入。(圖片來源:STEPHEN SHAVE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6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導)近日,中國財政部聯合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央行發布通知稱,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徵收。有分析指,地方政府或再不能自由支配土地出讓收入。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財政部通知顯示,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統一劃轉稅務部門徵收,並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
上述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選擇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雲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征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徵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積累經驗。
報導說,有觀點認為,作為地方政府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地出讓金」徵收部門的劃轉,可能意味著未來土地出讓收入歸屬發生改變,資金分配格局會發生改變,地方財政或許自此告別土地出讓金。
據《新京報》報導,「土地出讓金」在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佔比不低。數據顯示,2021年1∼4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8008億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41351億元。1-4月,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1383億元,佔前4個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27%,佔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52%。
多位財經專家否認了這一點。稱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並未發生改變,只是徵收部門發生了改變。原來是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徵收,現在是稅務部門徵收,但這筆收入還是歸地方。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分析說,如果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和資金分配要發生改變,必須出臺新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的體制機制,在沒有這樣的體制機制變化的背景下,不能說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隨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就會發生改變。
不過,天鈞政經智庫研究員任重道指出,這對地方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是有衝擊的。以往地方政府控制的城投公司拿地後,地方政府再把資金返給城投公司,相當於地方政府無成本的進行土地開發。而房地產開發商以前拿地可以緩交土地金,甚至可以和地方政府談談折扣。現在轉稅務部門徵收土地出讓金,地方政府一些暗箱操作就不好辦了。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稱,中央此舉是為了推動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楊暢分析,未來轉由「垂直條線」的稅務部門負責徵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使得中央政府完全掌握地方土地出讓收支的具體情況。
而對於房地產行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房地產開發商減輕資金壓力和財務成本的協調空間可能被壓縮。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說,由於土地市場的複雜性和各地土地出讓金徵收的不透明,過去存在很多「可操作性」空間,土地出讓金進入國庫的過程有可能被人為干預。
而劃轉後,相關土地交易後,自然資源部門需要提交土地交易情況,稅務部門也要審查交易情況和督促房企繳納土地出讓金,房企在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款過程中,需要和稅務部門接觸,相關金融風險就會減少。
專家解讀說,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並未發生改變,只是徵收部門發生了改變,跟以前並沒有區別。網友卻有一個形象的比喻:「就好比以前是自己拿著工資卡,以後是老婆拿工資卡。錢都是家裡的,但是想消費不是自己說了算了,得徵求老婆意見。」
海外社交媒體油管(YouTube)財經頻道「財經冷眼」對此表示:「以前賣地收入一直是地方政府在收,沒有動用稅務系統,所謂土地財政就是地方小金庫,收多少,怎麼用,中央幾乎不知道,關鍵是這個小金庫還非常不‘小’,去年收入8.4萬億元,自己收自己花,當中騰挪的空間非常大。現在賣地收入劃歸稅務部門徵收,中央可以說是直插地方,從財權上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極權控制。」
北京異議人士季風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表示,地方政府一旦失去土地財政的支配權,就會想其他方法獲取經濟利益。季風說:「地方政府的權力只會越來越小,礦山出讓金也繳稅務局,非稅收事項都要收歸國有。地方政府賣地錢上繳,以後只能進行所謂舊城改造,強拆房屋就會越來越多。」
學者張先生對自由亞洲電臺說,北京高層除了加快大型民營企業家國有化部分,有跡象表明,當局對地方政府的權力也在收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