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再出手阿里、滴滴、騰訊皆受罰。(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臺)
【看中國2021年7月8日訊】中國政府再對中國網際網路科技平台大打出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開罰滴滴、阿里巴巴、騰訊、蘇寧及美團等五大平臺,最遠追溯到十年前的共22起收購案,每筆罰單50萬人民幣。當北京用數據安全、反壟斷、加強境外募資管控等手段控制中國科技企業,網際網路平臺噤聲自保,國際投資者則掀起拋售潮。
「反壟斷法」再出手阿里、滴滴、騰訊皆受罰
7月7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出公告,對網際網路領域22起違法的合併或收購案開罰。受罰的企業皆為中國大型網際網路平臺,包含滴滴8起、阿里巴巴6起、騰訊5起、蘇寧2起、美團1起。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這些案件中,經營者在取得營業執照或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前,並未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經營者集中情形,因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不過,仍「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意即未構成事實上的「壟斷」行為,因此做出處罰決定,每筆罰單開罰50萬人民幣。
自去年年底以來,中國政府加大對中國網際網路巨頭的監管打擊。今年四月,市場監管總局依《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處以創記錄的182億元人民幣罰款。
對比之下,雖然此次開罰的金額相對較低,但觀察人士皆認為這是中國政府進一步收緊對科技巨頭監管的信號。
「這只是一個序幕,」旅美政治經濟分析人士秦鵬說,「這傳達的信號是,接下來對這些企業會加大打擊力度,以反壟斷、數據安全的名義開局。核心是避免企業過大,同時把數據牢牢掌控在共產黨手裡。」
十年前並購舊案遭罰反壟斷局局長:不存在選擇性執法
翻閱22起遭處罰的案件,有許多並購發生在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成立之前。比如騰訊在2011年收購獵豹移動的股權案、在2013年收購搜索引擎搜狗36.5%的股權,或阿里巴巴集團於2014年收購恆大足球俱樂部50%股份等許多「舊案」都上榜。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7日公布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接受美國律師協會反壟斷在線期刊(The Antitrust Source)的長篇專訪,他指出,中國在2021年將強化在重點領域的反壟斷執法,「數字平臺經濟領域「贏者通吃,強者愈強」的特點明顯,容易形成一家或幾家獨大的寡頭格局,加之平台企業兼具「企業」和「市場」雙重屬性,容易藉助市場力量、平臺管理地位和數據、資本及技術優勢,實施壟斷行為,限制和排除競爭。」
吳振國還提到,中國反壟斷執法「不存在所謂的選擇性執法問題」,無論是國企,外企,民企,始終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中國官方的說法卻引發許多業內專家質疑。
「反壟斷法是一個需要很龐大政府資源來執行的法案,牽扯到法規、統計、審計等各種程序……,若一個政府是用它(反壟斷法)來當做控制企業的工具,那後果很難想像。」美國馬里蘭州羅耀拉大學商學院教授丁弘彬觀察,以中國政府這幾波對大型網際網路民營企業的約談、整改來看,速度之快、規模之大、以及民企一片噤聲的反應,「很明顯是要對民企、尤其網路相關企業加大控制。……
(北京政府)最大的目的是錢,以及能更完全地掌控一個人的衣食住行、細緻到掌握民間財富。」
投資者擔憂拋售中國科技巨頭市值蒸發數千億
除了由市場監管總局出動《反壟斷法》、網信辦出動《網路安全法》加強控管中國網際網路企業,中國國務院7月6日也發布通知要加強監管中概股,並表示將修改中國企業赴境外上市的相關規定。
這些不安的信號讓國際投資者開始了拋售潮。彭博新聞社7日報導,中國科技巨頭的總市值自今年二月達到頂峰後,至今已蒸發了超過八千億美元。
「事實上,中國企業到美國發展的成本不小,但很大的動機是想找個保險,讓他的資金不會完全掌握在中國、或中國官方投資公司手裡。」丁弘彬告訴本臺,但在現階段的中國內部環境下,他預估中國企業也會尋求方式自保,比如轉而跟政府合作、配合在企業內部發展黨支部。
他說,這些中國民營企業的變化過去已經在發生,「但現在在中國國內會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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