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評論認為李宇軒等認罪,背後存在疑點,推測李或遭受過精神或肉體折磨,巨大壓力下「認罪」。圖為李宇軒。(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1年8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昨日(19日),「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涉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指黎智英是SWHK(Stand with Hong Kong)的最高指揮。有評論認為李宇軒等認罪,背後存在疑點,推測李或遭受過精神或肉體折磨,巨大壓力下「認罪」。當局的目的旨在借李宇軒案增加黎智英的罪名。而涉案的Mark Simon及劉祖廸(攬炒巴)均有對事件作出澄清。
Mark Simon推測:配合政府可獲判較短刑期
案情指SWHK團隊核心人物包括幕後主腦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黎為最高指揮及負責財政支援,Mark則負責匯報執行。而陳梓華則負責傳達指示,李宇軒與劉祖迪則擔任前線人物,負責運作平台、發表評論、文宣及文章、組織示威活動及進行國際游說,希望外國制裁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
被指為幕後主腦的Mark Simon接受自由亞洲採訪時表示,自己從未見過李宇軒,但認識陳梓華,認為李、陳二人的聲明,與港府在案中的講法有太多不一致的地方,他無法逐一回應,「因為不想壞了黎(智英)先生的辯護」。
Simon還表示,港府在檢控時或對李、陳二人施壓。他說,如果二人按照控方意思做,會被判一個較短的刑期,「否則,那些在大陸針對李宇軒的指控,雖然已被暫停,還可以繼續(針對他)。」(if you agree with us, you get a short sentence, if not, those charges in China against Andy that are paused, become unpaused.)
昨日在庭上,李、陳二人同意控方案情,李宇軒以英文表示,「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我同意案情及想說聲對不起),亦向法官方向90度鞠躬。
精神肉體折磨下被迫「認罪」?
有分析指,李宇軒遭受了中共和港府當局的威逼利誘,在巨大壓力下方才同意案情,其目的是增加黎智英的罪名。
李宇軒是12港人之一。2020年8月,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港人欲循水路前往台灣,期間被廣東海警截獲,被囚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去年12月,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對李宇軒等10名港人公開宣判,以偷越邊境罪判罰其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人民幣1萬元。今年3月22日,李刑滿出獄,同日由深圳移交港警。
回港後,李宇軒一度下落不明。《蘋果日報》報道他被羈押在高度設防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內部俗稱「神秘組」的懲教人員負責看管,被單獨囚禁。
知情人士稱,當局的有關安排可避免李宇軒對外透露其在大陸審訊和收監的過程,同時避免他與其他囚犯或職員接觸。亦有報導指,負責今次李宇軒案件的律師非家屬委託律師,而是和大陸一樣的「官派律師」。
分析認為,單獨囚禁加酷刑折磨是中共對囚犯的慣用手段。單獨囚禁期間,囚犯被幾組人士輪流看管,期間不可以與囚犯溝通,囚犯長期被困在無自然光,24小時開燈的環境,無法和家人或朋友通話,無法得知外界情況。很多囚犯在這樣的環境下都會生物鐘紊亂,即使未遭受酷刑折磨,其精神亦處於崩潰狀態。在漫無邊際的絕望中,為了和家人通一次電話,當局提出的任何條件,他們都會配合。
分析指,香港資深媒體人程翔和前英國駐港領事館職員鄭文傑都曾被囚禁在大陸,均有過類似遭遇,鄭文傑更多次被酷刑折磨。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被劫持到大陸後,在電視上認罪。因此,不排除李宇軒亦遭受過同樣的痛苦。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李、陳二人被指控的罪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終身監禁。
李宇軒和陳梓華二人還涉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知悉或相信李宇軒干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李宇軒離港到台灣,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李宇軒。
另外,李宇軒還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於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個單位無牌管有使用過的彈藥,分別為232枚催淚彈、7枚海綿彈及38枚橡膠子彈。這兩罪則准留在法庭檔案,不作起訴。分析推測,李宇軒之所以保存大量警方發射後的彈殼,是用來做國際遊說工作用,向外國政要和議員展示香港政府如何殘酷對待香港抗爭者。
劉祖廸:由此至終 國際線抗爭都是自發
SWHK團隊曾數次發起眾籌,三度在多國主流報章刊登反送中文宣廣告,請求外國關注香港民主運動。每次眾籌都得到香港市民的積極響應。2019年8月12日,團隊在網上宣布發起眾籌,資金用來在8月17、18日全球報章刊登文宣「揭露香港警方戰爭罪行」,同時於8月下旬遊說全球各國政府制裁港府官員、香港建制派及港警。當日的眾籌目標為100萬美金,由於參與人數眾多,1小時便達到目標。
此外,SWHK的國際遊說工作亦包括呼籲各國訂立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北京和港府,要求各國設立救生艇計劃接收港人,並終止與港司法互助協議等。
SWHK團隊成員之一,目前已流亡海外的劉祖廸在社交平台表示,「由此至終,國際線都是自發。如果黎智英是幕後操縱,就不需要眾籌,亦不需要自己一手一腳由零開始接觸外國議員。」他表示尊重李宇軒和陳梓華的決定,並稱「拉我兄弟,唔代表會完。會加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