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關於蘇俄的宣傳畫。(網絡圖片)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最大的賣國政權是中共。可以說,「賣國賣民」是共產黨與生俱來的稟性,「賣國求權」也是其黨一貫的方針路線。中共從其建立之日起,一直到其建政並統治中國70年多年來,就從沒有停止賣國。而中共黨魁中兩個最大的賣國賊,一個是毛澤東,一個是江澤民。
支持蘇聯出賣民族利益
1921年,中共從作為蘇俄亞洲支部成立之日起,就開始接受蘇共提供的活動經費,並聽從蘇共指示,加入國民黨「借殼發展」,同時發動暴動,阻撓國民黨北伐以統一中國。在1929年蘇聯趁國民政府忙於中原大戰,出兵8萬占領東北後,中共不但不予以譴責,反而公開違背國家和民族利益,提出了「武裝保衛蘇聯」的口號,並於1930年在多省市策劃武裝暴動,「以造成全國革命高潮」。
對於中共與蘇俄的「裡應外合」的武裝暴動行為,就連當今的中共黨史專家也小心翼翼的批評道:「武裝保衛蘇聯,實際上是把國際主義與愛國主義對立了起來,它脫離了當時中國廣大群眾的實際要求,也不會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
其後,因為蘇聯為避免東西線同時作戰,轉而支持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抗戰期間,中共得到蘇聯的援助並不多,但意識形態使其始終支持蘇聯,哪怕罔顧民族利益。比如1941年公開贊同《蘇日中立條約》和條約附件《前線宣言》,並為蘇聯開脫,而該條約中有這樣的表述:「蘇聯根據宣言保證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性,日本保證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性。」
要知道,條約內容明顯與1924年的中蘇條約是相違背的,當時蘇聯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主權」。對此,中華民國政府提出抗議,而中共的聲明則表明支持蘇聯重於捍衛民族利益。這樣的中共不是賣國賊又是什麼?
出賣東北資源換取蘇聯支持內戰的條約
抗戰結束後,中共在出兵中國東北的蘇軍的幫助下,迅速占領了物資豐富的東北。史料透露,蘇聯人送給中共最大的禮物是:日軍的槍支十萬支,大炮數千門及彈藥、布匹糧食無數;20萬滿洲國軍隊。也正因為此,中共對蘇軍在東北的暴行置若罔聞。
為了繼續得到蘇聯在軍事上的進一步的支持,中共與蘇聯在這一時期簽訂了兩個賣國條約。
1947年5月20日,中共代表林彪等和蘇聯代表米高揚等於哈爾濱簽訂了《哈爾濱協定》。「協定」規定:一、中共承諾蘇聯對中國東北陸路和空中交通享有特殊權益。二、中共應對蘇聯提供有關中華民國政府和美軍在中國行動之情報。三、中共應以東北物產包括棉花、大豆及其它戰略物資,除本地所需用者外,全部供應蘇聯。中共允諾中國遼寧、安東等省特別規定區域,劃歸朝鮮軍隊駐紮,並在將來適當時期併入朝鮮。
1948年12月,中共又在莫斯科與蘇聯簽訂了《莫斯科協定》。該「協定」的主要條款,一是蘇聯有優先開採中國境內礦產的權力。二是蘇聯有權在中國東北和新疆駐紮軍隊。三是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中國軍隊應依靠蘇聯軍隊作戰。四是蘇聯可將遠東情報局設於中國。五是如果歐洲爆發包括蘇聯在內的戰爭,中共應派遣遠征軍十萬人及勞工二百萬人支援蘇聯參戰。
通過簽署上述兩個出賣國家權益的條約,中共獲得了二戰中美國援助蘇聯的、價值34億美元的武器,獲得了大量飛機、大炮、坦克,裝備了11個現代化的師,訓練了30萬原漢奸軍隊,甚至使得部分蘇聯紅軍成為中共軍隊的「指揮官」、空軍和坦克兵。這些舉措,使中共的軍事實力大增,可以與國民黨軍隊進行較量。
建政初期的中蘇條約和秘密協定
建政初期,毛和中共擔心美國協助退守臺灣的國民政府反攻大陸,遂趕赴蘇聯,與其簽訂了《中蘇同盟條約》以及兩個秘密協定。
在秘密協定中,正式承認蒙古獨立,讓蘇聯保持在中國東北的特權,戰時允許蘇軍在華據守,中國海空軍基地交給蘇俄,東北各港口交蘇軍使用;中蘇以貨易貨,中國土產,特別是糧食,應盡量輸俄;蘇聯在中國享有特別貿易權、鐵路管理權;控制礦權;在中國一些地區,蘇聯人有自由居住權;應徵一千萬勞工給蘇聯,壓縮一億「多餘的人口」等等。
1950年,斯大林還指示毛澤東,要求進行中蒙邊界調整,毛迅速響應,立即指示成立「中蒙邊界聯合工作組」配合工作。經過此次「調整」,中國新疆北郊,原綏遠,察哈爾省北部等共計10餘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並入蒙古國。之後,中共政府又將原中華民國地圖上標識的諾門罕谷地、達裡岡涯牧場、新疆北塔山、四分之三的貝爾湖劃歸蒙古國。外蒙古獨立後,領土面積變的更大。
秘密協定明顯損害了中國的國家主權和利益。1989年,鄧小平對來訪的時任蘇聯總書記戈爾巴喬夫說:「從鴉片戰爭起,列強侵略、欺負、奴役中國,對中國造成損害最大的是日本,最後實際上從中國得利最多的是沙俄,包括蘇聯一定時期、一定問題在內。」鄧小平所言大概就包括這個條約和秘密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