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中說:「施人之事,不記於心;受人之恩,銘記於心。」(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感恩是一種美德,小時候經常聽老人講:「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是出自於《增廣賢文‧朱子家訓》中的一段話。意思是說,即使受人一點小小的恩惠也應當加倍(在行動上)報答。其句原為民間的俗語,後來清代朱用純將其編入《增廣賢文‧朱子家訓》。
關於知恩圖報的名言名句,更早的記載則是出現在《易經》之中。《易經》中說:「施人之事,不記於心;受人之恩,銘記於心。」通俗地說,就是「做了有恩於別人的事情,不必記在心上,到處宣揚;接受了別人的恩惠,要時刻銘記在心,有機會就報答恩情。」
其實從因果報應上來講,知恩不報不僅令人不屑,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人最終都得到了非常慘烈的報應。我以前曾在一本神話小說中看到,神和人類不一樣,人可以忘了恩,但神如果知恩不報,會被削去仙名,淪為禽獸,再無出頭之日。
忘卻救命之恩 商人葬身大河
從前有一個商人,在過河時不小心落水了。他在水中掙扎,對著岸上的行人說:「我是濟南的富商,誰要是可以救我,我上岸後用一百兩銀子報答他!」
這時正好路過一個農民,救他上岸。他上岸後,只給了農民十兩銀子。農民問:「你不是當時承諾給一百兩嗎?為甚麼只有十兩?」商人不屑地說:「對於你來說,十兩銀子已經夠多了!」他早已將別人對他的救命恩情,完全拋在了腦後。農民搖搖頭,沒有要他的銀子就走了。
過了一段時間,商人再次乘船渡河。途中船碰到礁石,再次沉沒,商人又一次掉進了河中。這次,農民經過,頭也沒回就走了。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像這樣的人。風光後就忘了有恩於他的人,成功後就遠離那些幫扶過他的人。一飯恩情,就該千米奉送;滴水之恩,就該湧泉相報。做人,不能忘恩。別人幫我們,不是義務,是念著彼此的情分。要珍惜生命中那些真心實意幫助我們的人,他們是我們的貴人。
人這一生,觀眾很多,貴人難遇。很多人平時看起來關係好,但真正到了危難的時候,很少有願意扶你一把的。畢竟,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難處,願意幫你的人一定是對你真心的人。一輩子不長,要把對你好的人放在心上,我們應該努力的去珍惜。
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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