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巨量債務才是大麻煩。(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4年7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中共三中全會後發布正式文件,將「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同時正研究整合一個全新的地方稅種,給地方政府謀萬億元人民幣的收入。但中國經濟下滑、稅收連年銳減,地方政府巨量債務才是大麻煩。
研究開徵「地方附加稅」
中共政府日前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份三中全會文件事關未來五年的重大經濟舉措,其中又以改革財稅制度,緩解地方財政收入緊張而備受矚目。
《決定》提出一個新的舉措,即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在1985年,為了給地方政府籌集財政資金進行城市建設,中國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它的徵稅對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乘以相應的城建稅稅率(7%、5%、1%)後,即為單位和個人需要繳納的城建稅。
城建稅屬於地方稅種,收入歸地方政府。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全年城市維護建設稅5223億元(人民幣,下同),佔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比重約4.5%。
在1986年,地方政府為教育經費籌集資金,中國開徵了「教育費附加」。為了進一步籌集教育資金,地方政府也獲中央政府授權,可以開徵「地方教育附加」,1995年開始,內蒙古等省份先後開徵了「地方教育附加」。在2010年,中國財政部發文要求尚未開徵「地方教育附加」省份盡快開徵,此後各地方政府全面開徵了「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並非稅種,不屬於稅收,但本質是政府性基金,目前轉列到一般公共預算中的非稅收入中,屬於收費,均屬於地方政府收入。兩者徵收對象均為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計稅依據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費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費率為2%。
根據中國財政部數據,2023年國內增值稅和國內消費稅收入合計約85450億元,按照「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總計5%費率估算,兩者理論上收入大概為4273億元。再加上2023年的收入5223億元城建稅,三個待合併稅費合計約9496億元。由於是粗略估算收入,考慮到征管範圍和力度等因素,實際收入跟估算收入會有出入。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中國大陸媒體,此次中央研究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是因為三個稅費徵稅都是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基礎上附加徵收,而且因為都屬於地方財政收入,因此明確為地方附加稅,也有利於穩定地方政府財力。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認為,可能三稅費合併為地方附加稅對地方財政收入影響不是太大,但由於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稅收管理權,能加大地方政府增強財力積極性。
消費稅下劃地方政府 債務才是大麻煩
《決定》中還提到,「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
中國官媒媒體背景的澎湃新聞報導,消費稅「後移」,指的是徵收點從生產地轉向消費地,也就是在哪裡購買,就歸哪裡所有;「下劃地方」,則是把消費稅從純中央稅改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目前中國的四大稅種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都是央地共享,只有消費稅需要全部上交中央。
澎湃新聞稱,此舉對廣東、山東、河南、浙江、四川等消費大省來說將是一筆可觀收入,但對上海、貴州、雲南、湖北和湖南省等來說則相當不利,因為菸酒、成品油和汽車是當前消費稅的貢獻主力,而上述省份又是這些產品的生產加工大省。雖然,這能讓地方政府意識到提振內需消費的重要,但由於商品批發、零售價通常高於出廠價,這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也意味著消費者需要繳納更多稅額,負擔變得更重,從而將影響居民的購買力。
隨著中國地方財政收支矛盾不斷擴大,分析人士指出,這是中共政府為了緩解地方政府財政壓力而做出的調整。
據《華爾街日報》7月23日報導,在三中全會藍圖中,決策者承諾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並「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但沒有說明如何實施。關於消費稅的措辭最早出現在2019年的一份文件中,後來在2021年發布的現行五年規劃中重複提及。
報導認為,對於一些最棘手的問題,三中全會的文件幾乎沒有新意,不禁使一些經濟學家對中國的長期前景感到擔憂。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第二季度的經濟增長明顯放緩,目前正承受7萬億至11萬億美元隱性地方政府債務的重壓,而曠日持久的房地產危機也讓北京疲於應對。
中國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分稅制改革雖然化解了中央財政危機,卻也導致地方政府不得不透過出讓土地和舉借債務來發展本地經濟。如今,不僅地方承擔過高的債務風險,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也加劇地方的財政困境。
截至2024年5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42.38萬億元。並且,更嚴重的是大量的隱性債務。目前,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規模沒有準確數字,主要通過融資平臺等非官方渠道舉借,沒有納入官方統計體系,大部分機構預測在50萬億元-70萬億元左右。
按照地方融資平臺平均負債成本5%-6%計算,地方政府每年需要為隱性債務支付利息超過3萬億元,佔地方政府預算收入的30%以上。在過去,土地財政對隱性債務形成有力支持,債務風險不明顯。近幾年,受房地產危機爆發的影響,作為重要還款來源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大幅下降,使得地方財政資金吃緊,債務風險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