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目前已被揭开的这起特大透水事故的冰山一角,已经足以令世人感到触目惊心:事故之前强令工人签订生死协议、事故之后拼命隐瞒真相、矿主雇佣众多打手并非法配备枪支、黑恶势力参与其中并活动猖獗、几个政府部门调查后仍然声称未有事故发生、记者的调查采访横遭阻拦、盯梢、跟踪等等。围绕着这起特大透水事故而出现地种种丑恶、非法行为,使人们在震惊之余,也不能不陷入沉重的思考之中。
目前,全国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在不断发生,尤其是进入7月份以后,已经连续发生5起特大安全事故和爆炸事故。在广西南丹的矿区中配备枪支的非法武装公开活动,黑恶势力横行无忌。人们不禁要问: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在干什么?
重大、特大事故的不断发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比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很多省、市、县还未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再比如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尚不够完善,搞了若干年的安全生产法至今仍未颁布施行,对那些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以及出了事故的企业制裁、处罚过轻等等。然而,我认为一些地方领导、尤其是县乡一级的领导对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安全生产漠然处之、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麻木不仁、摆不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大搞地方保护主义等等,是重大、特大事故持续不断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当重大、特大事故尚未发生之时,一些地方大作表面文章,似乎处处是莺歌燕舞、歌舞升平;一旦事故发生后,又往往是封锁消息、欺上瞒下。南丹这起已确认死亡80多人的特大透水事故在各路记者穷追不舍之下,尚且被隐瞒真相、封锁消息达半月之久,这类人撒谎手段之高明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南丹县委书记、县长已被免职、停职,但他们在这起特大透水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尚须进一步查清。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这起特大透水事故是安全责任事故的话,那么矿山的经营者就已经构成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而有关政府及部门的领导故意谎报,是一种出具假证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自然也就构成了包庇罪。
人们有理由期待,在井下水落“尸”出的同时,整个事故的全貌也能够“水落石出”,以使人们能够从中得到教训,避免今后惨痛事件的再度发生。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