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2-17 21:28:00作者:
和丈夫都是大法修炼者,并在大法中亲身受益,得到了身体健康、家庭的和睦、道德的回升,我和丈夫依照宪法赋予我们的合法权利,到北京信访办合法上访,等待我们的是公安的非法抓捕。接回到当地以后丈夫就被恶警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因为当时我己有七个月的身孕,拘留所不收,他们向他们的上级请示,决定强行打掉我肚子里的孩子后送我到拘留所进行拘留,他们并声称只要你现在说不学不炼了就可以不打掉孩子并获得自由。
这些恶警把我强行带到医院并由几个人按着我给我打了一针,它们没有通知我的家里人,等家里知道消息后一切都太迟了。父母找它们的领导理论,“我的女儿犯了什么法,肚子里的孩子犯到你什么了?学法轮功就要打掉孩子是哪条法律规定的?……”但是它们对父母的话根本不予理睬。
打完针后,孩子在肚子里折腾了足足有四十多个小时才痛苦地死去。都知道活孩子好生,死孩子难生。我被折腾得死去活来,我的母亲抱着我哭……,我昏过去好几次,妈妈都一次一次地把我叫醒。外面的亲人听见我的叫声都哭了。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死去的孩子生下来了。看着死去的儿子,我心如刀绞,父母哭得泣不成声,抱着白白胖胖的死去的孩子舍不得扔掉。在医院的几天里,我想念死去的孩子,同时更想念在拘留所里的丈夫。
7天后,它们看我身体有所恢复,就想要把我送进拘留所,并声称“上面说了,对法轮功问题,怎么做都不过分”。在父母的拼命阻拦下,邪恶没有得逞,于是把我送回家里,但仍然派人日夜监视,把我当犯人一样,不允许我外出,没有人身自由。过了一个月后,父母在强大压力下,在公安写好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并被强迫交了2000元保证金才算完事。我丈夫也被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才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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