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普宁的一位男子,以与家住深圳市龙岗区的陈女士购买同一处住宅的名义,办到了深圳户口指标,而且还堂而皇之地以所谓亲戚的身份进入了她家的户口---
陌生人莫名其妙成一家
近日,家住深圳市龙岗区龙珠花园的陈女士,在向记者讲述她最近的离奇遭遇时,仍旧难以掩饰自己内心的困惑与惶恐。
不久前,她发现,一个陌生的男人以一种让她无法接受的方式闯入了她的生活,不仅在几年前莫名其妙地以与陈女士购买同一处住宅的名义办到了深圳户口指标,而且还堂而皇之地以所谓亲戚的身份进入了她家的户口。于是,陈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位素未谋面的男子成了一家人。
陈女士四处查问,始终得不到确切的答案。记者透过重重疑云,试图探寻事情的真相。
居委会搞选举投票户口里闯入陌生人
据陈女士讲,自己虽然户口、住宅都在深圳。但平时经常在广州上班,较少回深圳的家里住。3月25日早晨,正在广州的她,突然接到户口所在居委会的电话,说要搞选举,问她能不能回来投票。她说工作太忙,回不去。居委会的人就说,你家里不是还有个姓张的男人吗?让他替你也可以。
陈女士听到这话后,大吃一惊,当天就赶回深圳。她开始还认为是电脑资料错了,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用电脑一查,资料没有错,本来只有自己一人的家庭户口里,不知何时多了个名叫张××的男人,身份是她的亲戚。
她立即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查询,得到的答复是,不是分局的问题,分局是按罗岗派出所送来的资料办理的。
第二天,陈女士去罗岗派出所,派出所说是龙岗分局批的。于是,3月27日,陈女士又一次到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她,资料是开发龙珠花园的房地产公司送来,他们才批的。要找就去找房地产公司当时经手的人。
奔波几天,陈女士越发担心:自己不是经常在深圳,如果那个男人凭借户口,撬锁开门怎么办?那个男人如果欠什么债务会不会牵连到自己,或者拿自己的房子去抵押贷款又怎么办?
陈女士也更加疑惑,房产证等资料的原件一直在自己手中,张××是怎么通过层层审批的?
但更令她难以置信的事还在后面,她后来发现张××竟然有一整套齐备的手续资料。
“闯入者”手续近乎齐全惟一缺少户主的签名
陈女士从有关部门取到了那位“闯入者”大部分资料的复印件。包括购房入户指标卡、购房蓝印户口申请表、购房入户证明书、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申请表、户口迁移证等,甚至那位“闯入者”也有房产证的复印件。在一系列资料中,这位原属广东省普宁农业户口的张××,与陈女士的关系都填作“亲戚”,与他一同拿到蓝印户口的还有一个1996年出生的男孩,但目前转入陈女士家庭户口的则只有张××。
记者注意到,在一系列手续中,有许多令人惊讶以至啼笑皆非的地方:
资料中有一份张××所在的普宁市某村村委开的证明,上面写着证明张××与陈女士系表兄妹关系。属三代以内亲戚。上面还有镇政府“情况属实”的批示和公章,但惟一缺少的是陈女士签名。
一份1996年《龙岗区“购房入户”计划生育查验证明》上,则有一个拼凑痕迹明显的人员组成:陈××(即陈女士),户主,女,25岁,未婚;张××,亲戚,男,40岁,已婚;李××,亲戚,男,1岁。
在1996年的《“购房入户”证明书》中则能看出三人来自三地的奇怪现象,陈女士当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梅县,张××当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普宁,李××的常住户口地址则被含糊地填为广东,但其他资料显示为广东省东源县,这又与来自普宁的张××不是一地。
而一份《“购房入户”蓝印户口转红印户口计划生育查验证明》中,张××的身份竟是“户主”。
张××的《深圳市龙岗区购房蓝印户口表》显示,他之所以能申请蓝印户口,是因为他购买了龙珠花园龙祥阁20E的住房,而这套住房正是陈女士1996年4月购买的,并一直居住至今。
如今,陈女士始终坚持怀疑,问题应该出在房地产公司的身上。
买房废掉两个户口指标曾有两位“试图闯入者”
1996年4月,陈女士与家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与保兴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兴公司)签了购房合同,共用26万余元购买了龙珠花园龙祥阁20E的住宅,面积大约为76平方米。当时买这套房子,开发龙珠花园的房地产公司送了三个深圳蓝印户口指标。陈女士称,自己使用了一个,并明确告知房地产公司,另外两个指标作废。如今,陈女士说,自己当时就害怕引起不必要的产权纠纷,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宁愿作废,也没有转让多余的两个指标。
2000年6月的一天晚上,陈女士收到了一封从门缝里塞进来的“神秘来信”,信中称,在1996年7月左右,通过深圳保兴房地产公司员工大严,购买了陈女士所住单元的蓝印户口指标,现在要转为深圳户口,需要陈女士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希望能帮忙解决
第二天下午,陈女士又接到保兴公司李某的电话,通知她那两个不用的蓝印户口指标已经在1996年被保兴公司卖掉了。李某还说,陈女士的户口要转常住户口的话,还要与另外两个使用户口指标的人一起转,否则也转不了。
陈女士气愤之下,当天就写了“关于请求严肃查处私卖户口指标的函”,交给保兴公司,申明:自己不用那两个户口指标,任何人也无权安排他人使用,更无权用来出卖谋利,要求保兴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己绝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请保存有房产证复印件的保兴公司及其他部门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给任何人。
陈女士说,当时为此问题,找了保兴公司及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那两个使用蓝印户口的人每人交了1万元,转常住户口时不会过入陈女士的户口。至此,她认为问题就此得到了解决。2000年,她转为深圳常住户口。
至今,陈女士不敢肯定这次的闯入者,是否与几年前的那两位“试图闯入者”有关。
派出所已将情况上报龙岗分局正进行调查
记者拨打张××在资料上留的电话,电话已停止使用,到其深圳的地址查找,也没有找到。
陈女士提供的资料中有一份1万元的收款收据,收费项目是“蓝印户口”,收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缴款人为张××,而缴款单位则填的“保兴”。在找不到张××的情况下,保兴公司便成为陈女士寻找问题答案的重要一环。
记者到保兴公司,寻找陈女士提供的李某和大严两人,得到的回答是两人离开公司已经很久了。该公司沈总告诉记者,自己来公司时间不长,不太清楚以前的事情。但他认为,陈女士的怀疑是不可能的事情,公司只是为业主提供户口指标,帮助他们办理户口,把指标给业主后,公司就不管了。业主只有出具委托书表示同意,指标才可以给别人用的。公司无权办理户口,陈女士有疑问可以去公安部门查询。
沈总还称,涉及此事的两个人很早就离开公司了,如果真有什么行为,这种行为是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我们关心的只是卖房子!”沈总最后说。
采访临近结束前,记者与罗岗派出所取得了联系,该所陈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给分局审批过的、符合条件的上户口,现在他们已将情况上报给龙岗分局,分局正在查这件事情。
■ 记者手记
“闯入者”的逻辑
陈女士发现“闯入者”至今,已有两周的时间,但她眼前仍然是迷雾一团。记者最近一次与她联系时,她说自己正在等待。其实,除了等待,她的确什么也做不了。可以想象,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家园被别人以一种冠冕堂皇的方式侵入时,这段日子该是如何寝食难安。
对任何一位普通的调查者来说,要把这件事情彻底弄清楚,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使是记者试图探寻这件事的真相,也感觉好像无处下手。各部门各司其责,房地产公司则称属于两位早已离去的员工的个人行为,就连那位“闯入者”,也是交了1万元拿到的指标,而且手续“齐全”,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谁最有责任向无辜的陈女士解释?
重重疑云中,惟一可以明确的是,“闯入者”及帮他闯入的人,经过了上户口的几乎所有必要手续,但惟独没有告知陈女士。在人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认”人家做亲戚,“用”人家买的房子办户口,这是什么逻辑?“强盗逻辑”,还是“小偷逻辑”,或者另有苦衷。
陪陈女士同来投诉的一位朋友说,这种事应该有不少。希望他的话只是一句没有根据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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