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女法官被败诉方杀害

发表:2002-05-2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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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吉林省柳河县法院中心法庭副庭长、三级法官兰伟琴因秉公判决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被败诉方当事人酒后持刀杀害于家中,年仅46岁。

   2001年2月7日晚6时许,原柳河工商银行职工刘本海13岁的儿子放鞭炮时,将王某眼睛炸伤,经诊断为:右眼盲目4级,属八级伤残。刘本海作为其子法定监护人,却拒不承担赔偿责任。6月,原告王某诉刘本海之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由柳河县法院中心法庭受理。

   该案审判长兰伟琴依法审理此案,判决由被告赔偿被害人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及20年伤残补助费等经济损失的80%,合计人民币6万余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刘本海认为输了这场“官司”,都是由于兰伟琴法官作出的一审判决造成的,因而怀恨在心.

   2002年初,此案进入执行程序。4月21日下午4时许,刘本海酒后怀揣一把尖刀,来到兰伟琴家,声称对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兰伟琴招呼其坐下,向其解释判决的道理,并说明作为一审办案法官已经终结案件的审理程序,如果还不服,可向中级法院提出申诉。但此时,酒气熏天的刘本海一句话也听不进去,大声争执。过了一会儿,刘本海起身要走,兰伟琴随后相送。要到房门口时,刘本海突然转身掏出尖刀,向兰伟琴刺来,毫无防备的兰伟琴当即被刺中胸口,兰伟琴大喊一声:“杀人了!”随即与刘搏斗起来,丧心病狂的刘本海在她身上连刺数刀,兰伟琴当即倒在血泊中。正在卧室里的兰伟琴丈夫冲出来,将歹徒扑倒在地,与闻声赶来的邻居一起将刘本海制服。因伤势过重,兰伟琴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一段时间以来,法官遇害受伤事件频频发生,性质之恶劣、行凶者手段之残忍令人震惊。5月13日,云南曲靖中院宣判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生被害人亲属暴力冲击法庭事件,抓打、辱骂法警,其中一人举起雨伞朝一名法警头部打去,以致血流满面。云南玉溪中级法院对一起名誉权官司宣判后,被告徐某对判决结果不满,持匕首到法院逼问法官案子上诉后能否改判,并不听法官俞某解释,将其刺为重伤。湖南祁东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陈某,用菜刀将法庭庭长张某头部砍伤、右手中指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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