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7-12 16:50:00作者:
香港立法会周五(7月12日)通过了备受争议的《反恐条例》,法律界和民主派人士担忧这条例将损害香港的人权和自由。
香港立法会经过两天共11小时的辩论后,以32票赞成,18票反对三读通过了《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
这条例赋予香港政府权力冻结或充公被指是恐怖分子的财产,同时,任何人从事恐怖主义活动、为恐怖分子筹集资金、提供武器和招募人员等将被判7至14年徒刑。
一些人权组织批评说,这条例没有经过广泛的咨询,同时政府也可以利用这法例对付异见人士。
他们说,《反恐条例》给香港政府过大的权力。同时,任何人被错判的话,必须在法庭上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这违反了香港法律的所谓"无罪推定" 精神,意即控方须要证明辩方有罪,否则辩方不可自动被认为有罪。。
立法会议员余若薇说,被错判的人士可能永不能得到赔偿,因为他们必须证明香港政府犯了严重错误。另一位来自法律界的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指出,怎能期望一个普通人能证明政府翻了严重错误。
"执法从宽"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早些时候说,这条例名义上是打击恐怖主义,但它没有妥善处理人们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说,几乎所有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活动都受到香港现存法律的制裁,并建议香港政府执行《反恐条例》时"执法从宽"。
不过,香港政府反驳说,当局在提出这个法案前已经考虑到不同的观点,并将在六个月后对《反恐条例》作出检讨。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