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8-15 05:07:00作者:
只因当事人脱口而出的一句脏话,重庆市长寿区法院双龙法庭法官陈跃宁竟对其进行一番铐打。
2001年7月6日,当事人程淑兰到长寿区法院双龙法庭接受民事宣判。拿到判决书后,程淑兰很不服气,便随口对着承办此案的双龙法庭庭长陈跃宁骂了一句“×××庭长”。陈跃宁听见后,大发雷霆,气势汹汹地拿来手铐,强行将程淑兰铐在办公室的条椅上,用电警棍对程的双手和面部一阵殴打。随后,陈跃宁还令一名法庭工作人员讯问程淑兰,让她将自己的错误说清楚。
下午2时许,陈跃宁返回办公室,见程淑兰还没有认识到辱骂他的“严重错误”,又猛踢她的左腰部,致使其两肋骨骨折。此时,程淑兰终于“认输”,被迫在他人代写的检查书上签字,承认自己的错误,才得以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