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这个抢东西队,后面是运输车,跟着后面轰轰的,到一家抢一家。
记者:这个是什么?
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鲁四奶:这个就是他们打的收条。
记者:卢波冰箱一台、彩电一台,证明人是张荣。
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鲁四奶:张荣就是八滩镇的副镇长。
记者:当时去拉彩电冰箱的时候,张荣在场吗?
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鲁四奶:他在场,就是他在这儿指挥。
八滩村孟友成的家里没有值钱的家电,镇里拉走了他家的11袋粮食。
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孟友成:老伴就趴粮食上了,他说不行,有派出所的人,有工会的人,二把手、一把手全过来,要把粮抢走。说只要不下来,把她抬下来,把老伴抬下来,那时候旁边的人就说,她高血压,不能动,他说不管她脑血栓不脑血栓的,要把东西抢走。
在7月29号、30号、31号三天的时间里,八滩镇腾飞路的一些老百姓家中的东西被拉走,留下的是一张张白条。这是给八滩村的朱万林家留下的白条:大桌、小桌各一张,黑白电视一台,电风扇一台,竹椅一张。
这一切的发生是因为这些老百姓没有及时按镇政府的要求交钱。今年5月11日,八滩镇腾飞路沿线的每户居民都收到了镇政府的一个通知,内容是为了开发建设腾飞路,要求每户按住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交费。按这个标准一算,把老百姓吓了一跳。前面提到的被拉走11袋粮食的八滩村孟友成家住宅占地面积是120平方米,算下来要交36000块钱。
因为腾飞路建设而收钱,这让很多老百姓联想到了4年前的那次小城镇建设。
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张建飞:1998年八滩镇小城镇建设,因为我们的房子比较老,不符合小城镇建设标准,所以强行把这个房子拆掉了。当时盖房子也没有钞票,我们老百姓也不做什么生意,房子都是借人家钱把这个房子砌起来。
记者:当时要求盖成什么样的楼?
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不管你盖成什么样的楼房,只要你盖成楼房,门口贴上瓷砖好看就行。你看这边一条街,都贴上瓷砖了,统一的要求。
记者:否则呢?
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否则不行。
腾飞路上的房屋统一变成了贴磁砖的楼房,而住在楼房里的老百姓却因此而背上了债务,至今还没有缓过劲来。但是,刚过四年,他们又要因为小城镇建设而无缘无故地拿出上万甚至3、4万块钱!
1998年是建楼房、贴磁砖,而今年的动作更大。据八滩镇领导介绍,腾飞路的建设是今年八滩镇小城镇建设的重点工程,是完成滨海县提出的“六个一工程”的组成部分。
记者:“六个一工程”是什么意思呢?
滨海县八滩镇党委书记戴虎明:就是在城镇建设上要建设一条街道,建设一个市场,建设一个工业园区,搞好入城口,还有一个居民休闲的绿地。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涉及到一个资金的瓶颈问题。我们八滩镇财政赤字二千多万,对这么个地方,加快小城镇建设,财政来投入难度是比较大。
虽然家底没有那么厚,八滩镇政府还是设定了高标准。在八滩镇5月4日出台的《关于开发建设腾飞路的实施意见》中,对腾飞路建设的要求是:10米宽的沥青路面,道路两侧铺设彩色道板,安装高标准的路灯和广告灯箱,还要在东入城口架设环形灯。
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张建飞:我认为是形象工程。我们认为根据镇政府,当地政府的经济实力怎么样,你实力强那你可以为老百姓造福,老百姓当然欢迎,镇政府没有这个能力,你就不要搞这些花架子。
为了“六个一工程”,八滩镇政府又一次将要钱的手伸向了老百姓,这次收钱的名目是征收房屋占地的国有土地出让金。那么,镇政府的这次收费是否合法呢?
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出让金,就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是,根据八滩镇政府给记者提供的资料,腾飞路沿街共有236户居民,住宅占地属国有土地的只有94户,其余的142户全部是集体土地。
记者:既然是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但是据我们了解,腾飞路沿线的群众盖房子的时候,实际上是集体土地,并且现在也有很多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为什么还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呢?
滨海县八滩镇党委书记戴虎明:那么我们原来的政策界定,对这个收是应该收的,我们叫预收出让金,这个提法不准确,集体土地叫收益金,参照国有土地执行。
如此看来,镇里也明白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名不正、言不顺。于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又换了一个名目,叫土地收益金。而这个名目,老百姓显然不可能知道,因为在7月26号收到的限期交费的通知中,名目依然是土地出让金。
记者:在政策法规上有没有集体土地收益金这个需要征收的款项?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说法,这是他们自行做主造的词,没有这个说法。
征收土地出让金不合法,又编造了一个集体土地收益金的名目,为了向老百姓收钱,八滩镇可真动了不少心思。但是,还是没考虑周全,因为即便征收土地出让金的名目是合法的,也根本轮不到镇政府去收。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这简直是荒唐,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我们镇政府既不代表国家也不代表集体,收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缴。镇政府没有权力代收,法律没有做这样的规定,它就不具备这样一个法定主体,所以后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这样看来,无论是从征收行为还是征收主体来看,八滩镇政府征收土地出让金都没有法律依据。虽然如此,八滩镇还是大张旗鼓地向老百姓收钱。
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要中央有文件老百姓照给钱,我们照样给钱,中央没有文件,你地方乡一级的政府,这样胡来的话老百姓是受不了的。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王兆华:它没有依据,如果有依据,有法律依据,我们肯定会支持政府工作,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我们肯定不能交,这个钱是绝对不能交的。
为了早日将建设高标准腾飞路的资金筹措到位,八滩镇加大了征收工作力度,今年5月4日,专门成立了十三个征收工作组,镇领导亲任组长,明确规定了每个工作组的分配户数、筹资金额,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组,由党委负责人对其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完成。
滨海县八滩镇党委书记戴虎明:叫编组作战,就是把我们三套班子领导,每个领导带着公务员,带着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个组分多少户,由他们去做工作。
虽然专门成立了十三个责任到户的征收工作组,但是,征收工作并不顺利。早已堆在腾飞路上的施工用土已经长满了杂草,甚至长出了庄稼,征收工作变得越来越紧迫。7月23号和26号,镇里两次给党员干部和腾飞路的住户下发了书面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负责各自的亲属的征收工作,限期收清款项,否则将进行停电处罚,并对党员干部本人给予停职的处理。在给李立高的通知上写道:工作组对你户已经多次上门做工作未果,镇党委希望你接通知后,在2002年7月26号晚上7点钟前交清,逾期将给予党政纪处理和停电处罚,限期交清。
记者:停电了吗?
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停电了,把我们老百姓的电停了,停了以后一直就没来,最后过了三天以后,我们自己接起来。
停电、停职、党政纪处理,虽然采取了种种措施,征收还是进展不大。7月29号傍晚,在镇领导的带领下,各征收工作组分头行动,开始去一些老百姓家里强行搬东西。
记者:到沿街的住户家里去抬彩电、冰箱,这个决定是怎么做出来的?
八滩镇党委书记戴虎明:我们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了,就是下一步怎么办。
记者:当时为什么想到这种办法?
戴虎明:为什么想到这个办法?两个多月下来以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从7月29日开始,征收工作组强行拉走了老百姓家里的一些物品,但是,因为群众认为收这个钱没有法律依据,多数人还是没有交清款项。“六个一工程”之一的腾飞路建设资金筹措工作依然没结束。
记者:“六个一工程”要求什么时候实现呢?
八滩镇党委书记戴虎明:年内吧。
记者:你们能实现吗?
戴虎明:我觉得应该能实现吧。
记者:如果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还是不顺利,会影响你们实现这个目标吗?
戴虎明:出让金肯定要征收到位,不能因为群众上访了,我们出让金就不征收了,出让金还必须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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