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2-10 06:13:00作者:最高法院秘书
2002年12月《大参考》登了刘家琛收受福建一个死刑犯家属的贿赂而保那个杀人犯的命后,刘家琛马上被中央政法委免去了他的职位。下面说刘家琛的另外一件贪污事实。
最近,人民法院报搬到了北京广渠门花市斜街里面去了,两幢小办公楼就其地价而论,加装修花4000万就足够了。可是,分管人民法院报的刘家琛在与房地产商秘密协商后,把价格连装修算在一起,加价到9000万。刘家琛从中捞回了3000多万,余下的1000多万让人民法院报副社长、总编辑,每个人都分一碗肉,弄几个几百万,老刘自然也就安全了。就像丁关根临下台前,搞了一个什么把中央电视台搬到偏僻落后、交通拥挤的建国门去,花了近百亿人民币,而丁关根这个文化流氓则从中捞走近8亿人民币,做为自己下台后的财富储备。刘家琛也是学丁关根这个痞子的做法。
刘家琛在北京司法界号称“人民法官首富”之一,光在北京就有十几处豪宅,其中一处还是刘晓庆当年打官司时送给刘家琛大法官的,可是审查刘晓庆案子的法官至今没能查出刘晓庆与刘家琛的私人感情和私下交易的那幢别墅。
(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