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安福县当幼儿园教师的王宝珍,于2001年认识了同案第三被告周芳萍(女、22岁),二人其后结伴往福州。周芳萍经常呆在网吧上网,甚至通宵不归,某天更拿了一袋丸仔回家向王宝珍展示,说:“快来看,有了这些就好办了!”。又过了几天,周芳萍告诉王宝珍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想“一夜情”的北京人,双方已约好了时间和地点,她叫王宝珍以她在网上的身份去见这个北京人,王宝珍感到很害怕,但周对她说:“你不是想赚钱吗?我给你机会去试一试,我样子不好看,我去的话他不会上当!甚么事都有第一次,你在他酒里放了药就不会有事的,别怕!”。王宝珍按照周给她资料来到酒店。在北京男人的强烈要求下,王宝珍被强行拉到床上与他发生了关系。完事后,北京男人呼呼大睡了,王宝珍欲推醒他一起喝酒以趁机下药,但对方没反应,王宝珍便把他的钱、手机和手提电脑偷走,回到出租屋将财物交给了周芳萍。第一次作案两人轻易得手。随后,两人以同样手段在福州作案4宗。
2004年3月,周芳萍、王宝珍以及新加入的周坤(化名、17岁、男)前往广州,周芳萍继续利用一些有钱男人欲追寻“一夜情”的心理,在网上搜索猎物。 2004年3月中旬,周芳萍找到了新的“猎物”耿为民,王宝珍按照以往的惯例与耿为民见面和发生关系,王宝珍在信中写道:“于是在他强烈要求下,我和他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他对我说:“以后你作我的情人吧,我要带你去北京,你考虑一下,下个月我还要来广州,我会给你打电话,保持联络,还要给你带烤鸭”,我点了点头……他送我到酒店门口,帮我叫了一辆的士,给了100元车费,他说这是在网上答应过的,交待的士司机一定要把我安全送到家。我刚下车他就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安全到家?……周芳萍和周坤见我回来,急切的问我:“甚么东西也没有吗?给他喝药了吗?我回答他们“没有机会下药,他不喝酒”。“其实我没有告诉她真相,因为我喜欢上了他,并打算以后做他的情人,要和他一起去北京,他是一个可依可靠的男人。我没有再和他俩说下去,冲完凉就上床睡觉了。……在他回北京之前,周芳萍就拿起了我和他联系过的那部手机(手机是她的)和他通了电话,发短讯,周芳萍一直和他保持联系,其中过程我不清楚我也不敢过问。半个月后,他打电话给周芳萍说要来广州出差,周芳萍也就告诉了我……2004年4月6日早晨6点,电话响了,我睡得迷迷糊糊,接过电话一听是他打来的,没等我反应过来,他马上要求我去见他。7点30分左右,我见到到了他,他衣着不整地等着我,见我来了他对我说“宝贝想死我了……”。这是我第二次和他发生性关系……吃过早餐后,和他一起回到房间,他说有事情要办,让我先回家,晚上8点给我打电话,边说边拿出一只烤鸭放到我手上。
“当天下午16时到7时左右,他就打来了电话邀请我陪他吃晚饭。周芳萍命令我去见他,并让我把他带来见他。她说立即去酒店开房。说完她还给了我一包药让我带在身上以防不能带他出来。就让我在房间给他喝,她说“这次一定要给他喝”……我们一起坐的士到海珠广场华安酒店,周芳萍用假身份证登记了一间608房,他开完房已是晚上8时,然后她让一个人去广州国际大酒店见他,要我把他带到华安酒店608房来……周芳萍预先设了一个骗局:她是我表姐,在中山工作,这次由于和表姐夫吵了架出来散散心,特意来广州找我,希望我能帮其解闷。他听了之后愿意陪我去见他。大约9时我和他进了608房,见到了周芳萍,周简单自我介绍人了后,周芳萍先开了一瓶啤酒喝了起来(喝酒是周芳萍提出来的),接着开了一瓶给他。他没有喝酒,也劝周芳萍不要喝太多酒,会伤身体,劝他开心一点,他不停地劝说,趁他不注意,周芳萍用家乡话话“快把药放进他酒里去’,我去了卫生间,把之前他给我的药拿出来,我不敢当着他的面放药进去,于是将药放进自己嘴里,从卫生间出来,我还不敢将药吐进他的酒里,一气之下,我将药吐进了自己的酒里,并告诉了周芳萍,周让我当他的面喝下了两口,然后将我的酒交给了他,说“既然来了,一定要喝点酒,这是小婷(周放萍为王宝珍起的化名)剩下的,你喝完吧”。他不好再拒绝,就喝了,喝完半小时后,周芳萍说要下去,让我和他在房间等她,由于他喝了有药的酒开始有反应,就躺在床上睡着了。我也有些头痛,在一旁睡了一会儿。大约半个小时后,周芳萍打来电话问我他睡了没有,我去碰他,告诉周他睡着了。“开门!我就在开口”。我过去开门一看她带着周坤。我们三人站在卫生间口。
周芳萍又要我去碰他,看看他是否睡着了,并要我把他的衣服脱下来。“我把他的外衣裤脱下来后,钱包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我把脱下来的衣服和钱包交给了站在卫生间门口的周芳萍和周某,她们从耿为民的口袋搜出了房卡和包里的800元钱,接着周芳萍说:“钱太少了,先让他睡,我们去他酒店的房间看看有甚么东西。”说完,她一个人拿着他的房卡去了亚洲国家大酒店,她把他的房间的东西拿到了华安,她说只拿了一台电脑,没有其他的,她另外在丵安开了一间609房,周芳萍说:“住在亚洲国际大酒店的人一定有钱,可现在才800元,开房就要花了600元,一定要在敲一笔才罢休。”于是周芳萍和周某用广州客家话商量,最后他们俩开始始把他绑了起来,周某先把他的内衣、内裤用刀割断(我不知道他们身上有刀),周芳萍把他的裸照拍了下来,接着周某按住他的手脚,周芳萍过来把他绑起来……我跟周芳萍说:“我的头很痛,我想回家睡觉。”她对我说:“你现在陪我去取钱,把行李搬到家里去,我另开了一间609房,家里不安全。”
据王宝珍在信里写到他为了心疼耿为民,曾经买水果两次让周坤喂他吃,但他都不肯吃。“这时周芳萍打来电话,交代我和周坤没有他的允许不准离开房间。他已经被绑了很长时间,于是不耐烦的说:“你们甚时候可以放我走?我知道造成今天的后果是我自找的,我认了。可我今天有事要办,你们让我打个电话,要多少我都给你们。”周坤笑着回答让他再委屈一下咯。大约11点左右,我很想去看看他,但又不敢去面对他,我让周坤把他的眼睛蒙住,周坤扯了一幅布蒙住了他的眼睛,我才敢过去看他。我看见他的手脚都绑着不能动,全身裸坐在凳子上,下身用他的衬衣挡住,手臂肿了还起了水泡,我不忍心,甚至很心疼。于是我对周坤说,你现在睡会儿,我替你看着。……我当时一个人在看管他,周坤在一边睡觉,我走过去帮他解开手臂和上身的绳子,为他按摩了一下,想让他逃走。但当我正准备把他手腕的绳子解开时,他突然大叫救命,我当寺都被他的喊声惊呆了。我没有帮助周某杀他,我看见他流出血后,我都吓昏了。等我清醒过来,我连忙把周坤拉开,我的手也被给割伤了……对于他的死,我很难过和后悔,因为我对他有了一份感情,我没想到他会死,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如实的供诉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以慰他的在天之灵,希望他能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