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当年此案涉嫌刑讯逼供的三名丘北县公安民警被公开审理,等待开庭的王树红每挪动一步都只有依靠仅有的木棍艰难前行。
屈打成招 刑讯致七级残疾
据《生活新报》4月8日报导,现年30岁的王树红是丘北县锦屏镇马头山村民委员会磨依村村农民,小学文化。三年前,他体格健壮,随便就能抗起100多斤的东西。而现在,他是七级残疾,胸11、12及腰1、2椎体轻度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腰部呈130度弯曲,无法直立,走路必须拄拐杖,活动能力严重受限,至少丧失了85%。看上去就像一个憔悴的小老头。
2002年9月4日,王树红到丘北县城办事,下车后途经三鑫花园时,突然被自称是丘北县禁毒大队副教导员刘自春拦住去路,并以杀人名义将王树红强拉进了丘北县公安局。让王树红遭受冤枉的案件是,2002年8月28日,在县城里的安乐旅社有一名叫朱永琼的年轻女子被奸杀,王树红被疑涉案。
为了让王树红屈服,丘北县公安局的两名公安李光兴(时为丘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卢梁甲等人对他采取了用木棍殴打,电击等手段进行逼供。几次后,他被人拉起手在早已准备好的“笔录”上按下了手印。
2002年9月7日上午,戴着脚镣的王树红被带到丘北县安乐旅社指认作案现场,此时,他已经被打断了胸椎和腰椎。由于害怕再被打,所以他"非常老实"。当年10月11日丘北县检察院宣布王树红以“嫖娼杀人”而被捕。
真凶归案 还他清白
后来,随着另一起案子的告破,证明了王树红的无辜。2003年6月24日,该案作案人王标林交代:当日,由于母亲生病,他想找点钱买药,便打算抢劫小姐。为此,他专门买了一根小钢绳,挽成圈揣在口袋里就去了安乐旅社,遇到朱永琼(死者),在和朱发生了性关系仅一分钟后,他就掏出钢绳勒死死者。
真凶落网不久后的2003年7月1日,王树红被从看守所送回了家。此时,他已被无辜羁押达299天,遍体鳞伤从未得到过好好治疗的他已经无法站稳,家人连拖带拉才把他搀进家门。2004年6月4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标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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