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8-30 06:21:00作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上周五裁定河南居民李小成,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判刑一年六个月。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李小成年约五十岁,原籍河南。因经历过多次不公平的法院判决,对司法机关的腐败有深刻的感受。自1997年起,他就经常到北京上访,并曾撰文批评共产党的政治腐败,在北京四处张贴。
李小成因为不满当局经常殴打在北京的上访人士,去年八月向公安局申请,于天安门广场举行万人大游行,抗议当局侵犯人权。八月七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附近李小成被拘捕。
认识李小成的上访人士杜明容表示,自从李小成于去年八月被公安人员带走后,北京的上访居民再没有李小成的消息。
杜明容又说,李小成当时是依照法律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游行的,当局不但没有回覆,还反而抓人。她说:”他没错没过,就是申请游行,你宪法规定我们可以申请,你批准我们就游行,你不批我们就不游。但是要是申请了,就把人抓起来了。”
杜明容还说,在北京,很多上访居民包括她自己,都曾遭公安人员殴打和关押,通常扣留数天后获释。她估计,由于李小成文化水平较高,又热心协助上访者,所以公安机关把他判刑。
有人致电丰台区人民法院查询,该院刑事审判庭的职员拒绝透露有关李小成案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