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在哭,人民在悲哀,人权被凌辱,财产被侵害,法制被践踏。谁为我们做主,为我们伸冤。
金南亚建材装饰城建于1995年,是省内唯一一家专业经营装饰材料的大型综合市场,由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家商户,经营着共计近4万平方米的商铺,多年来经过各商户的不断努力,金南亚已成为周边四省二区及东南亚重要的装饰建材物质集散地,年销售收近20亿元,进入williamhill官网 市场500强,为云南省的经济发展,以及新昆明的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政府50号文件精神,要对二环南路进行扩建,金南亚建材市场属于搬迁之列,从商户本着对祖国的热爱,对春城美好明天的向往,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市政设施的建设,不顾自己与商场的租期未到,四处寻找新的经营地点……众商户在9月16日接到金南亚建材市场办公室关于该市场的拆迁通知,通知规定,凡市场内商户应于9月30日开始撤离市场,且最迟不得超过10月10日,由于当时时间太紧,周边建材市场的经营场地及道路尚未完工,所以各商户自发起来,通过与市政府、区政府及拆迁办协商,达成该商场延期到2006年元月15日拆迁的一致意见。
就在10月10日早上,金南亚建材市场办公室在未与市场任何商户协商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所有商户全部撤离,众商户感到莫名其妙,市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一天过去了,市场办公室还是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而且整个市场断水断电,又一天过去了,市场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不见了。
10月13日,当众商户来到市场准备开门营业时,大家傻眼了,只见整个商场的所有出入口被全部切断,无法营业,还有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挥舞着大锤、钢管在砸着灯箱、广告牌,大家迷茫了,仿佛那十年恶梦又重见在眼前,整个市场瘫痪了……
是这伙不明身份的人,对!就是这伙人!在接下来的几天,在祖国的西南边陲,在这片美丽的红土地上,上演了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教无法容忍的一幕,水停了、电断了,整个市场的通讯系统被摧毁了,一时间老人在呻吟、小孩在哭泣、女人在流泪、男人的心在被这一幕幕上世纪特殊岁月才有的景象无情地撕裂……
在几这天,我们唯一所见的真情竟然是120急救中心的护士小姐在救治一位被打伤的60多岁老太太时,眼角无意间滑落的一滴泪珠……
我真想问问,问问天,问问地,问问金南亚……你们都怎么啦!!!
震惊世界的暴力拆迁抢劫事件
昆明土地开发公司法人陆锦昌为谋私利、利用职权非法拆迁昆明金南亚建材市场,利用黑社会势力哄抢商户,造成建材市场一夜之间数十间铺面被暴力抢劫,惨无人道的悲惨局面。
事因:2005年10月12日早,七地公司法人委托王祥禄带领一群黑社会打手到金南亚建材市场配电房、水泵房,面对着商户强行用大锤将供电、供水系统破坏,导致一场惊天动地、骇人听闻的暴力拆抢劫事件,这是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从来没有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人民和老百姓这样做的。对一个全国百强建材市场,500多商铺,3000多人就业的单位用暴力行为强行制造混乱,指使商户一天之内惊慌搬走高达50%以上。极度混乱中,土地公司带领的黑社会人员领头抢劫,其他搬运工、四川民工、社会闲散人员、见有财可发,有机可乘,乘夜晚进商场抢劫财物,两个小时商户拨打110的次数达139次,当天报案300余次,整个市场一片恐怖,商户见财产受到损失,抱头凄惨痛哭。(其中一位叫马琼的商户,在商场221号经营,10月12日和妈妈守着自己的商店,被抢劫者冲进来当场推翻在地,马琼的妈妈当场气晕昏倒在地上,后来110赶到,把老人抬走,开据了报警事故单)。
事因:2005年9月16日昆明市关渡区房管局颁布了一份“关于拆除金南亚建材市场有关事宜的通告”,要求商户在9月30日至10月10日期限内完成迁移等事项,可是没有按程序办理过合法相关手续,也没有拆迁许可证,商户还在观望政府有关部门来妥善安排拆迁的具体工作。因为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商户合同没有到期,合同终止日期是2006年4月14日,接着商户代表及市场总经理一起到关渡区房管局咨询,一位副局长说,他们下发的通知是根据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出具的通告,此话在场的二十几位商户都听到了。
10月11日,土地公司(金南亚建材市场的股东一方)把商场的保安解散,商户感到极大的惊恐。成立了商户临时维权委员会,自己出钱到昆明关渡区保安公司请求保护,晚10电钟保安公司派了25位保安人员到位,偷抢局面暂时得到控制。10月12日早9点钟,保安公司经理接到通知将保安紧急撤回。9点30分,土地公司总经理陆锦昌亲自到现场,躲在轿车中用手机指挥社会闲杂人员及黑社会,破坏了供电供水设备,亲自指挥了这场恶性暴力事件。11点多钟商户维权委员会及商场的商户500多人到商场要求陆锦昌及政府领导来商量妥善安排拆迁的善后事宜。等到12点钟,还没有领导及拆迁部门的人到现场解决问题。随后等待解决搬迁事宜的商户人员达到1000多人。320国道中断达到 个半小时,领导还是不见。混乱中前后到了几十辆警车,商户退回商场内等候解决问题,双方没有发生冲突。30分钟后有货车倒土将市场大门堵塞,接着一群民工打扮,身穿黄马褂、手提大锤的人喊着口号冲进市场,强行用大锤砸坏了市场大门,阻断了市场的进出口。一场非法的强行拆迁暴力事件全面开始,惨不忍睹。吓呆了的商户不知所措,被砸开的卷帘门里的财产被破坏。商户看到自己辛苦挣来的财产受损失放声痛哭,一时哀嚎声不断,乱作一团。
内幕:陆锦昌
原昆明市规划处处长
后身兼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法人、总经理
昆明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总经理
昆明中林建材市场法人、总经理
昆明土地投资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法人
昆明东南二环路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
原因:中林建材市场的组建是昆明市关渡区开发办的土地,中林建材市场投资建设,占地300亩,投资额达1亿5千万元,长达3年没有招到商户,三年来已经是巨额亏损。陆锦昌借着政府大的宏观拆迁计划,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妥善安置商户、不顾影响、强行拆迁市场使商户走投无路,被迫搬进道路尚未修好的陆锦昌建盖投资的中林建材市场。因为该市场已定在10月25日开业。在昆明市的建设中,中林建材市场周边就有七个新建的建材市场,其中有两家也定在12月份开业,陆锦昌为抢在这两家建材市场建成前完成招商并开业,为了避免商户流失、采取非法手段,制造暴力事件,恐吓商户搬迁,影响政府形象,让人民和老百姓在社会主义法制下的今天,人身、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没有安全感,造成巨额损失,我们恳请焦点访谈栏目调查事实真相。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并关注事态发展。
金南亚建材装饰责任有限公司
金南亚全体商户
昆明金南亚装饰建材城遭遇野蛮拆
商户们誓死向违法撤迁者讨回公道
青天们:紧急求救!
金南亚装饰建材市场的500多户商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找政府政府推托、找警察警察敷衍,在一伙伙身份不明的流氓轮番打砸抢下,金南亚的商户们如惊弓之鸟纷纷逃离市场;坚持不肯离开、要以法律为武器向违法拆迁的金南亚公司讨说法的商户却遭到流氓们的哄抢,损失数万元的商品。老板的母亲气昏在地,被抢救才保住性命。
金南亚装饰建设市场开业九年多,由于品种多、质量好、商户讲信誉,加之地理位置好,经营一直十分兴旺,既满足了市场需要,又成为了本地的一个税利大户。但是由于金南亚股东之一的昆明市土地公司投资的土地不合法律规定,导致延期开业在前,因土地纠纷诉讼在后,严重影响了商户的经营,损害了商户的合法经营权利。
此番昆明市政府,为改善市政基础设施要拆迁金南亚市场,我们是赞成和支持的,但是对于具体执行拆迁任务的拆迁指挥部的违法行径却是十分愤怒。他们的作为,根本不像一个人民政府的为人民办事的形象,简直就是一伙强盗和流氓。
拆迁纠纷始于2005年9月16日,当日来了一伙约20多人、张贴了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拆除金南亚建材市场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第二条写明拆迁实施单位是:昆明市主城东南二环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官渡区指挥部,第三条提出按昆政办通【2005】50号文进行拆迁补偿,第四条限定搬迁期限为9月30日至10月10日,第五条要求被拆迁人(产权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承租商户的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实施。
见通知后商户们到市场管理办公室询问安置补偿相关问题,要求明确相关补偿、安置问题,但市场办公室没有明确回答,于是商户们便到发“通知”的官渡区房产管理局去问,房管局承认是发了公告,但不能出示相关的批准手续,他们说拆迁补偿安置不是他们管的事情。于是商户们又去找拆迁指挥部,拆迁办的人却说这个拆迁通知不是他们发的,他们不知道。其实贴通告的当天就有人见到拆迁办的人在场。他们竟然当面撒谎。两个政府相关部门,发通告的说不管安置补偿问题;拆迁实施单位却声言通告不是他们发的,一人推一半,把事情推得干干净净。
商户们凭常识回来等待搬迁的安置方案,9月25日金南亚股东之一的昆明市土地公司单方以金南亚市场的名义发布了“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蛮横将商户商场租赁合同中止日安定为9月30日,少数商户慑于土地公司的权势退了保证金,但大多数商户不退,他们认为自己和金南亚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未到期,搬迁的安置补偿不谈,无法搬迁。
国庆大假之后,市场见商户们拒不搬迁,宣布从10月11日起撤出金南亚市场的保安人员,声称不再负责市场内的日常全安管理,由此引发的任何事故,金南亚概不负责。商户们派出代表10多人到官渡区政府要求应妥善安置商户,许多商户来自全国各地,在昆经营十分不易,希望当地政府能以民为本,切实解决商户们的困难,他们反映违约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金南亚市场股东市土地公司出于私利强行终止商户合同,要把商户们逼往一个道路不通,偏远难行的市土地公司自建的一个亏损商场,还要高额向客户们收取商铺的转让费。但是政府无明确说法,只是要求客户们选出少数代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则逐级反映情况。
交涉无果,而市场上的保安却被土地公司强行解散,商户们无奈之中大家只得自行集资三千元,向官渡区保安公司请来25个保安人员。临时担负市场安全管理。但是,第二天上午10时保安队却说接到上级命令要立即撤出,商户们挽留无效,再没有地方去请保安全。随后土地公司不知从什么地方找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把市场的水电全部切断,野蛮的砸坏水管设施、剪断电线,造成哄抢水管电线的混乱避面,闲杂人等乱窜乱抢、人喊马叫。商户们人人自危、焦急紧张、义愤填膺,纷纷到土地公司退保证金的地方质问,随后商户们阻断了市场门前的石安公路准备上街游行,在商户代表的人劝说下,商户们采取了克制态度,主动撤回了阻路人员。
下午2时许,土地公司派来的拆迁人员200多人,在商户们还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撬杠和大锤砸商户的卷帘门,拆除商户的广告牌,整个市场又一次陷入混乱状态,灰尘弥漫、响声震天,叫骂呼喊乱成一团。整个市场一片狼藉,市场各路口的九道电动卷帘门也被拆毁,很多商户的卷帘门被撬开并遭到哄抢,市场里广告公司的办公设备被抢劫一空,这种混乱状况一直持续到晚上,当晚,由于断水断电,市场一片漆黑,很多商户受不住惊吓,连夜摸黑搬家,灯影晃动,黑暗之中不时有人用撬棍把门锁撬掉后溜走,商户们只有紧张地持棍棒各自守着铺面,不少妇女们哭泣起来,有的赶紧派人到城里购买电警棍防身,70多亩地的市场上纷纷报警110,市区开来3辆110警车,在市场里巡逻,顾了东就顾不了西。
商户们的黑暗中叹息、叫骂,有的说,今后这种情况你说给别人听,人家恐怕还不相信,有个商户在空场子里喊:老子就是共产党员,但这个市场的样子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第二天,有家商铺被盗数万元商品,在春城路派出所里报案时老年的老板娘气急之下心脏病发作倒地,所里的警察紧急抢救才幸免一死,而哄抢的混乱中有人触到了高压电线的断头,重伤送医治疗。
至今无处可去又不愿就此屈服的商户们仍然顽强地坚守在市场的废墟上。而政府相关部门也无人到场看一看。
焦点访谈的记者们,你们能来看看吗?
现商户们要求:
一、原原本本向商户传达和公布昆政办通【2005】50号文件,让商户明了政府关于拆迁安置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全部真相。
二、拆迁指挥部真正以民为本,为金南亚市场上多年辛勤经营为建设昆明作出贡献的商户纳税人安置一个新的经营场所。
三、认真处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金南亚市场大股东,查处原昆明市土地公司经理,现在的拆迁指挥部副总指挥,借搬迁之名倒卖自建亏损商铺的行为。
四、追究金南亚租赁合同违约给商户造成的损失。
五、追究野蛮拆迁给商户造成的损失。
金南亚建材市场全体商户
2005年10月16日
关于违法拆迁金南亚建材装饰城的紧急情况反映:
我们是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承租经营户,与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有限公司建立了铺面租赁合同关系,公司承诺合同期限至2006年1月。2005年9月16日,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发出拆迁通告。2005年10月12日,在拆迁人尚未与我们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一群未出示任何拆迁合法依据及身份证明的人员进入市场强行拆除市场设施,与承租户发生激烈冲突。更有甚者,由于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0月9日解散了市场的保安,导致当晚多家商户商品被哄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就拆迁租赁房已有如下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了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真心的。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综上所述,拆迁首先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实施强制拆迁所依据的必须是生效的裁决或判决。由此可见,拆迁人在金南亚建材装饰城的强制拆迁行为已严重地违反了实体法和程序法。侵犯了我们众多商户的利益,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为维护我们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特将此情况进行反映,恳请领导督促拆迁人及有关人员立即停工,尽快妥善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申 请 书
申请人: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承租经营户(名单附后)
被申请人:昆明主城东南二环环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官渡区指挥部
请求事项: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对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的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承租经营户。2005年10月12日至今,负责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拆迁的昆明主城东南二环环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官渡区指挥部和被拆迁人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有限公司无视承租人的合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尚未与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不经裁决,私自采取停水、停电、阴断路面、解散保安、制造混乱等手段强迫承租人搬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也一再强调:“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彩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我们广大承租户的合法权益,创造和协稳定的社会环境,请求及时采取措施,责令拆迁人立即停止对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的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此 致
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
申请人:
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承租经营户(名单附后)
停止侵害 依法拆迁
关于对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行政不作为的举报
举报人:昆明金南亚建材市场装饰城承租经营户(名单附后)
被举报人: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
举报事项: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对昆明主城东南二环环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官渡区指挥部及昆明金南亚建材市场装饰有限公司违法拆迁行为不予处理,构成行政不作为。
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是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承租经营户。2005年10月12日至今,负责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拆迁的昆明主城东南二环环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官渡区指挥部和被拆迁人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有限公司无视承租人的合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尚未与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不经裁决,私自采取停水、停电、阻断路面、解散保安、制造混乱等手段强迫承租人搬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扩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也一再强调:“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能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我们已向被举报人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请求责令拆迁人立即停止对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的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但被举报人至今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和协稳定的社会环境,请求法律监督部门对被举报人进行执法监督。
此 致
举报人:
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城承租经营户(名单附后)
昆明土地公司借政府之名非法拆房
金南亚建材市场商户横遭空前浩劫
昆明金南亚建材市场于1995年6月由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和昆明金马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合作组建,1996年1月领取营业执照,1996年4月开始经营。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为10年。
金南亚建材市场建成以来,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吸引了众多的商户前来经营,迅速发展成为昆明地区最大最繁荣的建材市场,每年给国家上缴税收在400多万元。然而,作为股东一方的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其负责人为了独霸金南亚建材市场,将另外一方股东挤走,除掉侵吞国家财产的障碍,采取各种卑鄙手段,千方百计地制造事端。1998年就曾经两次假借政府的名义发布通告,声称要拆除金南亚建材市场建宝海公园。之后,又寻找各种借口将另一方股东金马建材工贸公司告上法庭,诉讼长达两年之久。
今年以来,昆明市土地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卢景昌等人(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已于去年撤销并入昆明市土地投资公司,由卢景昌负责原土地开发总公司的事宜,卢本人又是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由于其建盖的中林建材市场商户稀少,造成巨额亏损,为达到将金南亚建材市场的商户拉到中林建材市场的目的,又玩弄各种阴谋诡计,今年1月份,他们以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名义发出告商户书,声称股东双方9月份合作期满,房屋租金只收到9月份,对商户进行欺骗。今年4月份,他们以昆明召开GMS会为借口,率人将金南亚市场的公厕及110号商铺强行拆除,6月份,他们又借昆明市东南二环路征地拆迁之名,在金南亚建材市场内散布谣言,多次声称要断水断电,在商户中制造混乱。
9月16日,土地公司派人到金南亚市场张贴拆迁通知,要求商户10月10日以前搬出金南亚,而金南亚市场的总经理及另一方股东对此毫不知情。9月25日,土地公司又背着金南亚市场的总经理及另一方股东,通知商户退还租房保证金。9月29日,土地公司假冒金南亚股份有限责任公事的名义,在春城晚报上刊登公告,声称公司行政章已作废。10月9日,土地公司单方通知金南亚市场的保安解散。并通知商户从10月11日不再负责市场的安全。同时派人在墙上及商户门上涂写“拆”字,在市场已无人守卫的情况下,商户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10月11日晚自行集资请保安人员到市场内守卫,但次日早,这些保安人员又被土地公司强令赶走。土地公司的这些行为引起了商户的极大不满,从10月9日到10月11日,商户数百人连续到官渡区政府、官渡区拆迁指挥部上访,反映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制止违法拆迁,保护商户合法权益。而土地公司却欺骗政府有关部门,谎称双方股东合作期限到期,对商户已作安置补偿等等。10月12日上午10时,土地公司派人到金南亚市场强行断水断电,围困商户,商户群情激奋,打出反对违法拆迁等大标语,在市场内及公路上自发游行静坐。下午2时,土地公司不顾广大商户和群众的痛斥和抵制,派出数百人闯进金南亚建材市场,手提大铁锤及撬杆,四处打砸,强行拆除商户门窗、广告牌,一时间商场内乱成一片,一些社会不良人员也乘机在市场内进行偷盗,公开抢夺财物。短短几个小时之内,有数十家商户的门窗被砸、被撬,财物被盗,金南亚建材股份责任有限公司的仓库被洗劫一空,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数十起,由于土地公司切断水电,当晚市场内漆黑一片,盗贼肆意横行,商户遭到空前的浩劫,土地公司为使商户做不了生意,还用卡车拉来黄泥倒在市场各个路口,不让车辆出入。在土地公司丧心病狂的打砸和围困下,一些商户不得不含泪搬出了经营多年的商店。目前,整个金南亚建材市场断垣残壁,满目疮痍,面目全非。
一个每年为国家上缴数百万元税利,解决了数千人就业问题的昆明地区最大最繁荣的建材市场就这样被毁了,究竟是谁之罪?!土地公司假借政府名誉,非法拆除金南亚建材市场,严重损坏股东及商户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10月15日
求助信
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金马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金南亚建材城的股东之一,在建材城内有几百平米的办公室、商铺、仓库、存放有价值达600多万元的油漆等商品。由于昆明金南亚建材城于2005年10月12日遭到非法拆除和哄抢,拆迁人为逼迫我公司搬出建材城,达到非法拆迁的目的,采取各种卑鄙手段对我公司进行围困,切断水、电、电话线,将我公司旁边的房屋拆除一空,夜间有不明身份的人向我公司砸石头、砖块。公司的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此,请求公安机关对我公司给予保护,维护金南亚建材市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确实保护好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送: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
官渡公安分局、春城路派出所。
昆明金马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对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违规用地等问题的
举 报
举报人:昆明金马建材工贸公司
地址:昆明金南亚建材城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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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项:
1、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下属宝海公司违反用地规定利用宝海公园划拨土地建盖宝海建材市场。
2、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违反《合同法》,经营与联营内容相同的建材市场经营项目,侵害了联营他方的利益。
3、宝海建材市场至今未被拆除。
事实和理由:
2001年,由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开办的宝海公司,擅自改变用于建设宝海公园二期工程的27亩划拨土地的用途,建盖了宝海建材市场。该市场紧临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与昆明金马建材工贸公司联营组建的昆明金南亚建材装饰有限公司经营的金南亚建材城,并使用至今。 2005年9月16日,昆明市官渡区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拆除金南亚建材城、金南亚建材市场有关事项的通告》上,拆除范围中金南亚建材城的范围是“宝海公园与二环路之间”,而宝海建材市场不属于公园的范畴,确不在拆除范围之内,实难理解。
举报人认为:建造公园系严格规划和审批的社会公共利益项目,其划拨的建设用地非经专门的程序和手续不应成为经营商品市场的营业用地。宝海公司利用其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未彻底脱勾的关系,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利用划拨土地建盖市场,违反了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搞乱了市的经营秩序。同时,由于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与金马建材工贸公司联营的项目也是建材市场的经营。故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下属宝海公司在金南亚建材城旁经营宝海建材市场也侵犯了联营他方昆明金马建材工贸公司的利益。
第三,官渡区房管局的拆迁通告上拆迁的范围是从宝海公园至二环路之间,那么宝海建材市场也应该被拆除。现备一切合法手续的金南亚市场被拆除了,而不具备用地合法手续的宝海建材市场确依然保留,这是极不正常的。为维护合法的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还市民应有的绿色空间,恳请各法律监督部门对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迅速予以查处。
此 致
举报人:昆明金马建材工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