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下台以后,曾、罗为了让新任领导背黑锅,继续迫害法轮功。在今年(2005年)年中,又搞起了新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大抓捕,迫害致死的案件持续发生,而且出现了许多极其恶劣的案件。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被严重电击毁容,而后又被迫害致死,马三家恶警电击大法弟子王云洁致乳房溃烂,惨不忍睹。正是在这种迫害升级的背景下,2005年11月3日,中共媒体报道了一则一女子在北京南长街自焚死亡的事件,称相关调查工作仍在继续中,但却马上宣称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用意十分明显。
报道说自焚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李晓英。具体情况,我们还不了解,从明慧网上我们查到一名叫李晓英的石家庄学员,有关她最新的消息是2004年7月28日的报道:“石家庄市大法弟子李晓英刑满后仍不放人,罚款已上万元,现被非法送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强行非法洗脑。”
法轮功教人不杀生,更不能自杀。如果所谓的“自焚者”是这位被强行非法洗脑的李晓英的话,我们不妨要问,她是被洗脑得要去自焚呢还是被迫害得不行后再被恶人们拖去焚烧?
2001 年4月18日,湖北省麻城白果镇就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惨案。王华珍(即王华君),女,36岁,湖北省麻城市冯家山人,于早晨在麻城市区讲真象时不幸被抓,恶警将她毒打至深夜11时左右。当王华珍奄奄一息时,她被拖到市政府门前,淋上汽油活活烧死。公安对群众说这是“自焚”。王华珍的遗体耳朵缺一只,头后部、后背、下半身未烧,喉管处有两处刀伤造成的深洞。连当时送王华珍火化的同村群众看了遗体后,都十分肯定的判断绝非自焚而死。拙劣的谎言漏洞百出,事发当时还有一女清洁工目击此事。地方当局不准调查此案,还严密封锁消息。
今天的李晓英案件,是不是当年的王华珍?中共说要继续调查,如果他们自己就是作案者,如何能调查出公正的结果呢?
只有结束迫害,一切调查才有公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