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广东的秘密罪行

发表:2005-11-2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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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9年720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以来,广东紧跟江泽民集团,据国际追查组织调查显示,在江泽民的“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直接指示下,截至2005年10月,广东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64名,居全国第八。下面是部分案例简介。

一:郝润娟尸体被解剖 家属不知情

广州法轮功学员郝润娟:女,河北张家口人,家住广州白云区。被抓前身体十分健康。在广州白云看守所警察22天折磨下,郝润娟被夺去了年轻的生命。郝润娟被迫害致死后,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尸体被解剖(法律上解剖尸体要经家属签字同意)。当家属被通知去认尸时,遗体已面目皆非,但还带有鲜红的血迹。由于遗体太不象郝润娟,看过遗体两次后,家属都认爲那不是郝润娟。家属只好把她2岁的儿子带来验血,最后证实那面目皆非的遗体就是郝润娟”。

二:李小晶在“法制教育班”被打死

李小晶,女,30多岁,广州大学教师,因修炼法轮功,2002年6月27日晚上被绑架进广州市黄埔戒毒所洗脑班,该班对外称是法制教育班。李小晶于次日被毒打致死。

据知情人回忆,第二天晚饭后半小时,大约六点多钟,戒毒所突然来了一辆救护车,有很多警察进了洗脑班,他们把法轮功学员都赶到洗脑班的会议室里看电视,不准学员出门口。接着他们在李小晶住的房间的周围戒严,封闭起来,他们就在房间里拍照。救护车到七点多钟才开走。警察到十一点多钟才走。过了几天,其他学员才知道李小晶已被迫害致死。

三:吴静芳抗议绝食被警察折磨死

吴静芳,女,51岁,广东揭阳法轮功学员。2000年农历12月28日凌晨一点多,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吴静芳在家里被当地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关押,2001年9月21日又被送到市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她坚决抵制无理的要求,并于12月27日出洗脑班后漂流在外。2002年3月31日在出租屋又被警察绑架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她抗议绝食后被警察活活折磨致死,于4月11日被秘密火化。之后,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二所被解散。

四:黎亮死于三水劳教所迫害

黎亮,男,45岁,家住茂名市化州南盛,在茂名市人事局工资科任职。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乙肝治愈,身体完全康复。2003年5月30日,茂名市610办公室的彭剑、杨伟杰、吴科、黎斌,人事局的姚康信等,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闯入黎亮家中抄家,并将黎亮绑架到茂名看守所。因黎亮不放弃修炼,被关押到广东三水市劳教所不准学法炼功,后被迫害得下肢严重浮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3年11月26日含冤去世。

五:汕头看守所害死陈多还威胁家属

陈多,男,54岁,广东汕头市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5月15日被汕头市金砂派出所绑架、劫持,5月26日被绑架进汕头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被警察多次毒打。陈多绝食抗议,又被折磨得三次休克,后被送往鮀浦医院抢救。6月5日,警察见陈多已危在旦夕,忙叫其家属领回家去。2003年6月9日,陈多因伤势严重,不幸去世。当天,警察得到陈多死亡的消息,以检查死因爲名,赶紧把尸体抢了去(实是爲了毁尸灭迹)。陈多被鮀浦看守所(即汕头看守所)警察毒打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网披露后,汕头有关机关、官员没有追究杀人凶手,反而对其家属进行威吓。

六:王树彬被踩被扎被灌毒药

王树彬,男,28岁,广东省汕头市外砂镇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6月在进京途中被绑架至外砂派出所,王树彬被连夜提审、拷打,十几个警察一起围着打。一警察用牙签往王树彬脖子上扎,同时,他的胸部、喉咙被踩得内外胀肿,鲜血满地,伤口历时两年余不能痊愈。后被拘留于白沙拘留所、澄海看守所,2001年10月再送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被判劳教一年,非法延期四个多月。在劳教所里,警察把王树彬吊“飞机”(双手反铐吊在篮球板架上,双脚基本离地),中午晒太阳。夜里三次关进禁闭室,四支电棍一齐电,扬言“把你搞得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爲了转化王树彬,三水警察还几次把王树彬绑架到佛山××医院,注射摧毁中枢神经不明药物;中午晒太阳,夜里没棉被盖(拦截家属送来的衣服、棉被);雨天淋雨。身体已被折磨得没了人形,体重减了70多斤。三水警察在对王树彬进行迫害的同时,还以王树彬的人身安全威胁其家属,勒索了很多钱。直到王树彬奄奄一息,才将他放回家。同时,当地610等继续对其监视、跟踪。王树彬终于在2003年10月5日含冤去世,年仅28岁。

七:洪浩远被电击毒打

洪浩远,男,30岁,广东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技术骨干。2000年春洪浩远到天安门炼功,被关押在广东省驻京办事处地下室。他曾被关进精神病院,每天被强迫灌药、打针,每天面对着精神病人,被关了一个月。2000年5月前后被非法送到三水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里,他坚持自己信仰,爲了争取炼功的权利,他们几位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被毒打,遭到狱警非人的折磨和酷刑,被禁闭、电击、殴打。在原七大队,狱警强迫洪浩远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二至三根每天电击全身及肛门十小时以上,所到之处,皮肤红肿、溃烂,头象要裂开一样。2001年下半年,洪浩远在三水劳教所原九大队(现在是一分所三大队)公开炼功,被狱警用长条板凳殴打,板凳都被打折了,导致身体内脏严重受伤。洪浩远被送进三水前是一个年轻英俊、壮实的小伙子,回家时已被迫害成一个皮包骨、身体十分虚弱、奄奄一息的人,亲戚、朋友、邻里街坊都认不出他。由于身体已被迫害得极度虚弱,于2003年1月5日凌晨2时离开了人世。

八:叶红芳被施以暴力 双眼几近失明

叶红芳,广东省河源市人,修炼法轮功多年,1999年7月,她毅然到北京爲法轮功上访,被驻京办遣返河源。河源市610人员将她送往广东惠州精神病院施以精神迫害。她坚持信仰,抵制迫害,被判她劳教一年,于2001年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二大队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摧残。2002年,叶红芳脱离魔窟后,因做大法真象资料时被跟踪,叶红芳再次被河源市610送到三水洗脑班。她被施以暴力,致使她双眼几近失明。当事人心虚,又将她带回河源市,关押近一年后,2003年7月,河源市的610判处叶红芳有期徒刑7年。

九:谢汉柱遭多种酷刑

谢汉柱,男,40岁左右,广东梅州市人,原某机关公务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工作,并于1999年12月被送至广东三水劳教所原五大一中队关押,遭受了多种酷刑迫害:

刚入所就被牢头痛打一顿,重拳击打胸部,脚踢脑部,结果肺部受伤,呼吸困难,疼痛无比;强迫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劳役,经常通宵加班。完不成任务则被狱警电棍电,两条手指大小粗钢鞭,拼在一起,猛力鞭打,背上鼓起条条黑色的鞭痕,纵横交错,惨不忍睹;

连续3个月不让洗澡,同时卫生条件极差,环境恶劣,身上长了一百多个跳虱,整天叮咬不停,奇痒无比,皮肤发炎流脓水,一块好肉都没有;谢汉柱还被干警指使的劳教人员拖到厕所的排粪口,将头按在排粪口上,强迫呼吸恶臭10分钟左右;

干警用两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全身,电击最多的部位是耳朵、脖子、乳头、腋下、脚窝等敏感部位。他们还将电棍强行插进其口中放电,放电时间将近一小时,电过的地方起水泡;干警在电棍威逼达不到目的之后将他按倒俯卧在地板上,用穿着皮鞋的脚猛力踩踏背部,同时抓住头发往地上撞,头被撞得天旋地转,站都站不稳;寒冷天气强迫长时间冲冷水,冻得全身哆嗦,嘴唇僵紫;

遭受残酷的“五马分尸”刑罚──将他按在地板上背靠铁床柱子,两人分别猛拉左右手,两人分别拉左右脚,把大腿伸直往身后压,四肢痛彻心肺,手脚青肿,几天都不能下蹲和弯腰,痛得不能入睡,大便都不能蹲下;不许休息、睡觉。要么通宵加班劳动,不加班劳动的话,晚上11时左右收工后,干警指令劳教头子强迫谢汉柱“学习”马克思哲学书或强迫其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读后还要写“读后感”, 写完才可休息。并轮换干警和他通宵谈话。第二天照例强迫劳动,劳动时打瞌睡干警或劳教头子就会走过来猛力脚踢,或用皮鞭猛力抽打,随时可能被痛打一顿。精神、肉体均受到极大的摧残和伤害。两年的劳教生活使原本精神焕发、身体强健的谢汉柱变得骨瘦如柴、头发花白、面容憔悴。亲人都几乎认不出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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