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现场,被破坏的秦林商业街
已有近12年历史的西安市秦林商业街,近日遭新城区市府人员强行拆除秦林路与路西侧的门面房,昔日繁华热闹的街景,成了一片尘土飞扬的混乱。受访的新城区市府与秦林商贸中心大多对此表不知情,村民则希望能够有法治保护与安稳生存,否则将不惜采取维权抗争。
2006年1月13日晚,新城区政府秦林路拓宽指挥部和新城区执法局官员,带领100多市容管理人员和雇用200多个打手,手持铁棍、木棍,护卫3台挖掘机,强行把秦林路挖开,致使交通和商户的经营完全中断。
该夜,又动用400余人与工程机械,毁坏该村投资数百万元建成的商业街道路与设施,挖沟封路、推土封门,致使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一片狼藉。
强拆现场,被破坏的秦林商业街(星火村村民提供)
在此之前,2005年12月19日上午,新城区政府不公示有关批文,授意执法、规划、建设、工商、街办等部门闯进秦林商业街,沿街张贴“通告”20余份,并在建筑墙体与商铺房门上喷涂“拆”字30多处。该日下午,新城区执法局又满街贴出标语,并安排宣传车巡回广播,要求商户无条件搬出,房屋自行拆除。
2005年12月20日14:10,新城区政府在秦林商业街挂出“坚决拆除秦林街”的横幅数条;14:30,执法局闯进沿街经营单位,大肆收缴商户店内商品;15:30,新城工商分局强制收缴商户的合法营业执照,勒令商户停止营业,立即搬离。
2005年12月21日20:00,新城区执法局150余名工作人员未告知村民与秦林商贸中心,乘天黑无人之机,闯进秦林商业街,动用挖掘机。对沿街合法审批登记、价值50万元的40个广告牌全部拆除捣毁,使沿街商户门头牌匾、电路、商铺、房门等普遍损毁。
采访新城区市府相关部门
针对这个拆迁事件,新城区规划局办公室说:“我们不管,是规划科在管此事。”新城区规划局规划科表示:“我们不清楚,去问当事人吧。”
执行勤务的新城区建设局拆迁办说:“因为这块地是属于碑林区的非地,也就是一块插花地。在我们新城区的管理范围内,但是使用权是属于碑林区的。”
记者:“你们在拆迁之前有没有事先和商家协商过,或事先通知他们?”
拆迁办:“跟商家协商什么啊!”
记者:“因为他们毕竟已经在那里营业了。”
拆迁办:“营业了算什么,因为这是市政建设,所有的都要为市政建设让道的。”
记者:“听他们说你们都是晚上没有人时,乘天黑偷着拆的。”
拆迁办:“我们政府部门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我们是代表政府部门去拆迁的,这个谣传太离谱了。”
记者:“据说他们这个市场的年产值还是非常的高。”
拆迁办:“其实是胡说。因为这个市场附近有一个交通站,人流量非常大。恶性事件发生率也比较高,都是一些乱搭的棚子,和我们整个西安市的形象也不太相符。”
强拆现场,被封堵的门面房产(星火村村民提供)
采访秦林商贸中心
秦林商贸中心回答:“不清楚,去问行政科。”秦林商贸中心行政科则回覆:“这个不清楚,商户都陆续走了,工作人员也放假了。”
采访碑林区市府相关部门
碑林区市政府说明行政区块的划分,大街道上的门面属于碑林区管,后面的地盘都属于新城区管,东大街的门面属于碑林区管。也就是说,从东楼到东大街属于碑林区。这部分街面的管理是属于碑林区的,后面的房都是属于新城的。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碑林区市政府:“那不清楚,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
对于拆迁的事,碑林区建设局表示:“这个我们不清楚,也没有听说过。这个项目我们也没有参与过。”碑林区规划局办公室:“不清楚,也不知道。”
碑林规划分局监查科:“不知道相关的情况。”
记者:“这个市场到底是属于新城区,还是属于碑林区?”
监查科:“土地是属于碑林区的,但是管理权是属于新城区来管理的。”
记者:“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监查科:“这主要是当时征地造成的,譬如说,你的房子房产证是属于你的,但是管理是属于政府部门的管理的。”
“其实,这块土地是属于星火村村民共有的私有土地,还不属于国有土地。如果政府想要在这块土地上建什么专案,就必须要向星火村的村民征用土地,也必须对农民给予安置以后,这块土地才属于国有土地,才可以使用这块土地的。”
记者:“那么,现在星火村的村民已经在全村村民共有的私有土地上建了‘秦林商贸中心’,他们不同意拆迁,为什么新城区还要强拆呢?”
监查科:“因为新城区有这个行政管理权,他可以以星火村的村民没有经过批准为由,以违法为由去拆迁的。”
记者:“可是在1992年的时候,为什么没协调好呢?”
监查科:“这就是新城区规划分局当年规划的问题。现在我们碑林区规划分局没有办法。你可以去问一下农村经济工作局,他们主管农民的经济工作。”
碑林区的农村经济工作局:“我们不知道此事。”
村民和经营户到市政府上访(星火村村民提供)
采访秦林商业街的商家
一位从外地来做音响生意的租户赵先生认为:“这个拆是不合理的,不事先打招呼,也没有任何安置,说拆就拆。”
两年前到这里来租门面,与大部分商家相比,赵先生开店较晚。这两年的生意不太好,赵先生好不容易从淡季熬到现在这个旺季,该能有一点点收入了,但是门面又被拆了,又不行了。
“现在就是一年中的最好的季节,如过现在做不好,一年中都扑不回来的。”赵先生提到,这个季节的收入能占全年总收入的一半。
在二楼开店面,月租金一千多人民币,当初是跟秦林商贸中心签租房合约。一次迁一年的合同,要到2006年5月才到期,但是目前门面已不能开了,赵先生说:“路都拆得一塌糊涂,根本进不去人了。”
记者:“在你们当初签合同时,有没有讲如果单方毁了合同,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赵先生:“没有人毁约。我没有,秦林贸易中心也没有毁约;是市政府做的事情,是他们拆的啊!”
秦林贸易中心说要向上反映这个问题,赵先生认为,其实反映也没有用,因为整个的路面还有许多门面都已毁了,造成的损失已无法挽回了,环境也都破坏了。
至于向上反映后得到的结果?“还是照样的干,照样的拆。”而商户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呢?“有什么补偿,找谁去补偿啊?!”
有一些商家和村民曾经去了市政府,结果没有什么答覆,还是照样拆。“他们都是一家的,官官相护。没有任何的用处。”
采访秦林商业街的业主
经营家用电器的张女士表示,过年期间是商家一年中最好的机会,但是政府那边要拆迁。这对生意的影响很大,路都全部毁,几乎都关门了,已经无法营业。
张女士是业主,具体的情况不太知道,只记得在高音喇叭中有喊过,说要拆迁。
那些租户里,当地的农民与外地来的都有。张女士会把租金退还租户,很多户主都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是政府要拆的,得去找政府要去,所以是绝大数租户都没有要回租金。
与租户一次迁一年签的约,一年收租金一万元。目前的拆迁事件迫使上百户商家关闭,整个商贸中心的商家都受到影响。商户在拆迁前都没有收到法律方面的正式档,政府也没有和商户协商经济方面的损失。
“在拆之前都没有协商经济方面的损失,现在都已经拆了,就更没有管了。快要过年前,根本就找不到人,只有等过完年再去找。”赵女士说道。
该村村民在集体控诉时表示:“我们别无所求,只求安稳地生存。我们不需要恩赐,只需要法治的保护。我们不寻求非理性的维权方式,但为生存,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非理性方式,大江南北,当今天下,官逼民反的事例还少吗?”
秦林商贸中心秦林商业街背景
秦林商贸中心秦林商业街是一个大型综合批发市场,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北侧的。1992年经土地部门核准建设,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合法经营。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商业用房共三层261间,现有商户300余户,商业经营人员2000多人。自1994年5月18日正式开业以来,每年商品交易额达43500万元。每年向国家上缴税费940万元。12年来,已累计上缴税费12200万元。
该商业街是星火村村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来源,经12年发展已成为辐射西北五省及豫西、晋西南的经营家电、五金、燃气具、文化用品、日用品的商业街区。
由于其商业桥头堡的地位和其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品牌效应,秦林商业街已在国内外及港台客商、大企业集团、民间社团和本地民众中具有很大的影响。每年为社会创造着4500个就业机会,同时也带动了周边产业的发展。
新城区政府这次强行拆除的秦林路以及路西侧的门面房,占地面积有4.8亩。这4.8亩土地使用权归星火村集体所有,该村曾耗资2500多万元,出资兴建秦林路以及路西侧的门面房及其配套设施,星火村现在还有这块土地的所有证,任何一级政府和任何单位从未征用过。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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