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三部曲”里,引用过一句意大利农妇的话:“快逃,祖国来了!”却成为流传至今的名言。
其实,此前的人类先贤们对“祖国”就有过深刻的思考。裴多菲先生的不朽诗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已通俗易懂地告诉人们,“自由”而非“祖国”,才是我们生命中不可让渡的权利。
从殃视里我们也知道,战争很多时候都是以颠覆主权为目的,但战争罪却只追究“反人类”、“反人道”、“反社会”,而不追究“反主权”。
为什么这样呢?这要从国家开始说起。从十八世纪起,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开始在欧洲建立,伴随这一时代潮流,“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被人们认为是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但是,率先强大起来的国家总是喜欢欺凌弱小国家,为了扼制这一“强权即公理”的现象一再发生,国家之间签订了各种各样的国际条约,某种意义上就是“国际法”,以此对国家的“外部行为”进行制衡。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许多民族国家获得了独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却发现,独立之路并不就是一个民族的新生之路或幸福之路,更多的罪恶在国家主权的掩盖下公然地发生着,由此引发了人们对国家主权的深刻反思。
上世纪60年代初,前扎伊尔总统蒙博托在前苏联治病时,喜欢上了该国美食,于是向当时的苏联领导人要了一名苏联的厨师回国。正是这名厨师,在为蒙博托服务时,发现该总统居然烹食婴儿成癖。良心驱使他逃离这个“主权国家”,并公布了他的经历和蒙博托的“食癖”。这一消息曾震惊文明国家,很多人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这样的“主权国家”,人类应该怎么办?而且蒙博托并不是个“例外”,他只是现代非洲三大食人魔王之一。
当时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没好到哪里去。前美国总统尼克松曾断言: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和平建设时期比他们在战争时期所“牺牲”的人都要多得多。当年的社会主义老大哥和当代的社会主义新大哥,都可为尼克松先生的判断提供“现身说法”。
今天的人们早已知道,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否则就会危害人类本身。人权其实就是对国家主权这一权力的制约。对人权的尊重,才是国家健康行使主权的保证。一个不尊重人权的国度,对内,主权会成为一个暴君或一个强权组织隔绝世界、图谋个人或集团专利的篱笆;对外,会成为一个侵略成性的国家。
因此,对一个肆意践踏人权的暴政或邪恶国家,如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汉、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是对天赋人权的最好保护,是完全符合人类正常情感的正义行动。而且人类政治实践也证明:暴政只能被推翻,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暴君因“良心发现”而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
事实上,“主权高于人权”,对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是一个颠覆性极强的概念。据此,可推出美、英出兵伊拉克是非正义的行动;但据此,也同样可推出人类历史上任何进步的革命都是非正义的,如美国独立革命是非正义的,因为它推翻了英国的主权,williamhill官网 的辛亥革命也是非正义的,因为它推翻了满清的主权。
这种荒谬之至的“理论”,为什么得到暴政国家、邪恶国家、专制国家的一致赞同呢?这些国家的执政者并非不知道,这是在“自欺欺人”,但是,他们同样知道,只有“愚民”,才能维系他们社会的稳定和延长他们的“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