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几百名城管人员“全副武装起来”,一定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苦衷,不过,要探究这种做法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必须提出并努力回答一系列的问题。
“小摊贩”何以非来城市不可?尽管城市资源有限,周边生态脆弱,但它确有优于农村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以至于人们不断涌入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可以推想,由于就业的压力和限制,那些初来城市进行原始积累的人,最容易从事的行当就是“小摊贩”。城里人在被“编入”稠密的社区,被“挤入”超大的商场的同时,不断“怀念”那楼下开店、门口摆摊的人气和方便。“小摊贩”在满足这种社会需求的过程中,自然形成了分散、流动的特点,也必然暴露了脏乱、无序的弊端。从城管的角度看,它所要达到的集中、整齐、有序,不仅与“小摊贩”的经营特点相违背,而且它所要达到的目标,对“小摊贩”来说,与其说是整饬,不如说是取缔。而“小摊贩”不仅是做生意,对许多人来说,简直就是他们的家业。因此,取缔与反取缔的冲突在所难免。
“小摊贩”真的破坏了我们的城市秩序,并且破坏到我们不得不让城管人员全副武装起来,才能“恢复”秩序的程度吗?换句话说,我们要什么样的城管秩序?如果我们不好从正面回答什么是社会秩序的常态,那么我们可以从反面探讨什么是社会秩序的非常态。假如城市秩序要靠这样一支队伍来维持,那无异于承认我们的社会,至少是局部社会,正处于一种非常态。
最终,我们还要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全副武装的城管真的有效吗?不必怀疑,它确实是有效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迷信暴力,不就因为它在很多时候是有效的吗?但是,我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暴力的有效性放在第一位,因为暴力对抗是会不断升级的。如果城管人员全副武装起来的理由是存在暴力抗法,那么我们需要扪心自问:有些执法何以招致暴力对抗?是由于被执法者的冥顽,还是由于他们生计攸关?是执法方式失准不当,还是执法目标不切实际?不回答这些问题而直接诉诸暴力,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如果我们不得不正视大城市目前的历史难题,就必须首先给“小摊贩”一个合法的生存空间,允许它发展,就必须容忍它的痼疾,这是一个城市必须付出的代价。“小摊贩”与城市共生的最佳途径,是引导和宽容,而不是片面的管制和打压。“小摊贩”的某些“弊端”,其实是与它的优势共存的。要汽车,就会有尾气。尾气不可能没有,只要不超标就行。而算不算超标,还有赖于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如果现在要消灭尾气,无异于消灭汽车。不是做不到,是我们该不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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