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7-17 11:30:20作者:王馥铭
据调查,原陕西省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到商州工作后不久,就开始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痴迷于烧香拜佛;以开发佛教旅游为名,专门请外地僧侣来到商州区;亲自组织并参加“开光”、“灌顶”、“天供”等活动;多次前往全国许多大寺院,花费达几十万元。大肆受贿后求神拜佛“以求宽恕”,最后佛没有保佑她,并于7月4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公开审理(《华商报》2006年7月5日)。
贪官求神拜佛的,张改萍不是第一人,这几年揪出的贪官位数不少,名气较大的有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请看贪官的丑恶表演:就在丛福奎东窗事发,与专案组人员周旋时,还以念咒、盼佛祖保佑、侃侃而谈以佛治国等手段,希图躲过查办。在中纪委“两规”期间,韩桂芝常常傻愣愣地面对着墙壁嘟囔道:“佛啊,你为什么不保佑我!”那么,既然贪官对佛如此“虔诚”,佛为什么不保佑他们平安度过“劫难”呢?
要解开这个谜团,笔者先得扯远点,从佛说起。按常规来说,一个人求神拜佛,说明这个人信佛,信佛才去拜佛,拜佛的过程就是学佛的过程,通过学佛最后达到成佛的境界。佛教有言,学佛首先要学做人。太虚大师说,把人做好了,才能成佛。学佛就是向佛学习,学习佛陀的思想、言论、行动,以佛陀为师,向佛陀看齐。那么,怎样才能把人做好呢?那就是必须遵循做人的准则,佛教《七佛通戒偈》提出两条,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两句话看起来简单,但要落实在行动上却是一辈子也不一定做得好。下面再来看贪官是如何做人的。
公诉人指控张改萍的28宗受贿案中,27宗都是张收受下属官员“买官”的贿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乡(镇)长要求当局长的,有贫苦乡镇的领导想调到富裕乡镇工作的……只要给张改萍送了钱的,基本上都能如愿。公诉人询问:“你为什么要收受陈新智38万的贿赂?”张改萍说:“陈新智说要当教育局长,当时,教育局长争的人比较多,送礼的人也比较多,如果我不同意,他就当不了教育局长。”
从中看出,对张改萍来说,谁想当教育局长,就看谁行贿的钱多,你陈新智拿不出38万元钱,就甭想坐上教育局长的宝座!这完全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赤裸裸的攫取钱财的工具。这种行为就是作恶,与佛教做人的准则是南辕北辙的。更让人可笑的是在与商界人士交往中,丛福奎则以佛的名义,公开索要大量钱物,说是给你一个做善事的机会,俨然把自己等同于佛。韩桂芝还借外出开会考察之标,跑遍各地的名山古刹、佛教圣地,也没少往这些地方扔“银子”,还向某寺院捐了一笔款。那贪官粘连着血腥的“银子”与捐款佛祖能受理吗?民间有这样的习俗,点香的钱必须要自己掏,否则就是对佛祖没有诚心。其实贪官从上到下散发着一股铜臭味,每当贪官到佛堂假腥腥的掩手跪在佛祖前言言有词时,佛祖早就识破了贪官肮脏而丑恶的灵魂,无论贪官对佛祖说出何种掏心肝的话,佛祖都是不会搭理的,因为贪官的所作所为已经亵渎了佛教和佛法,亵渎了信仰二字。
佛教同时又提出“因果通于三世”。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佛经认为,世上决无无因之果,也决无无果之因。因果报应乃人和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结果之规律。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恶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
佛教的因果说告诉世人,做了坏事是要遭报应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并不是说做了恶事就完事了──贪官贪了多少民脂民膏,结果就要付出多少的代价。从佛教的因果说来看,佛不但不保佑“信佛”的贪官,同样所有贪官也都逃脱不了被惩罚的罪责。这就是贪官没有好下场的原因,也是佛为什么不保佑贪官的原因。
笔者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共产党的官员应该信仰共产主义,然而,这些贪官嘴上说信仰共产主义,背地里却信仰佛。从文章分析来看,其实这些贪官信佛也是一种伪装。所以,对贪官来说,只要给他们大把大把的送钱,什么信仰都可抛弃。由此看来,他们真正的信仰就是对私欲的无限追求。
贪官求神拜佛的,张改萍不是第一人,这几年揪出的贪官位数不少,名气较大的有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请看贪官的丑恶表演:就在丛福奎东窗事发,与专案组人员周旋时,还以念咒、盼佛祖保佑、侃侃而谈以佛治国等手段,希图躲过查办。在中纪委“两规”期间,韩桂芝常常傻愣愣地面对着墙壁嘟囔道:“佛啊,你为什么不保佑我!”那么,既然贪官对佛如此“虔诚”,佛为什么不保佑他们平安度过“劫难”呢?
要解开这个谜团,笔者先得扯远点,从佛说起。按常规来说,一个人求神拜佛,说明这个人信佛,信佛才去拜佛,拜佛的过程就是学佛的过程,通过学佛最后达到成佛的境界。佛教有言,学佛首先要学做人。太虚大师说,把人做好了,才能成佛。学佛就是向佛学习,学习佛陀的思想、言论、行动,以佛陀为师,向佛陀看齐。那么,怎样才能把人做好呢?那就是必须遵循做人的准则,佛教《七佛通戒偈》提出两条,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两句话看起来简单,但要落实在行动上却是一辈子也不一定做得好。下面再来看贪官是如何做人的。
公诉人指控张改萍的28宗受贿案中,27宗都是张收受下属官员“买官”的贿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乡(镇)长要求当局长的,有贫苦乡镇的领导想调到富裕乡镇工作的……只要给张改萍送了钱的,基本上都能如愿。公诉人询问:“你为什么要收受陈新智38万的贿赂?”张改萍说:“陈新智说要当教育局长,当时,教育局长争的人比较多,送礼的人也比较多,如果我不同意,他就当不了教育局长。”
从中看出,对张改萍来说,谁想当教育局长,就看谁行贿的钱多,你陈新智拿不出38万元钱,就甭想坐上教育局长的宝座!这完全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赤裸裸的攫取钱财的工具。这种行为就是作恶,与佛教做人的准则是南辕北辙的。更让人可笑的是在与商界人士交往中,丛福奎则以佛的名义,公开索要大量钱物,说是给你一个做善事的机会,俨然把自己等同于佛。韩桂芝还借外出开会考察之标,跑遍各地的名山古刹、佛教圣地,也没少往这些地方扔“银子”,还向某寺院捐了一笔款。那贪官粘连着血腥的“银子”与捐款佛祖能受理吗?民间有这样的习俗,点香的钱必须要自己掏,否则就是对佛祖没有诚心。其实贪官从上到下散发着一股铜臭味,每当贪官到佛堂假腥腥的掩手跪在佛祖前言言有词时,佛祖早就识破了贪官肮脏而丑恶的灵魂,无论贪官对佛祖说出何种掏心肝的话,佛祖都是不会搭理的,因为贪官的所作所为已经亵渎了佛教和佛法,亵渎了信仰二字。
佛教同时又提出“因果通于三世”。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佛经认为,世上决无无因之果,也决无无果之因。因果报应乃人和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结果之规律。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恶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
佛教的因果说告诉世人,做了坏事是要遭报应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并不是说做了恶事就完事了──贪官贪了多少民脂民膏,结果就要付出多少的代价。从佛教的因果说来看,佛不但不保佑“信佛”的贪官,同样所有贪官也都逃脱不了被惩罚的罪责。这就是贪官没有好下场的原因,也是佛为什么不保佑贪官的原因。
笔者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共产党的官员应该信仰共产主义,然而,这些贪官嘴上说信仰共产主义,背地里却信仰佛。从文章分析来看,其实这些贪官信佛也是一种伪装。所以,对贪官来说,只要给他们大把大把的送钱,什么信仰都可抛弃。由此看来,他们真正的信仰就是对私欲的无限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