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6日凌晨0点25分,湖南长沙火车南站货运站内,一场出人意料的车祸发生了。现场惨不忍睹,死者整个人被压烂了,特别是右腿骨头断裂、翘出,骨肉分离,血流满地。几个月大的婴儿被抛在沙堆上,背后四根肋骨断裂,遍体鳞伤。肇事者逃逸。据办案人员分析,死者是经多次碾压致死,足见肇事者行为之恶劣。
死者家属在长沙火车南站打横幅喊冤
死者系法轮功学员熊金泽爱人的姨母,当晚,即2006年8月15日晚8点左右,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国保大队一伙(至少6人)气势汹汹的闯入长沙火车南站盐业公司1栋305室。这里是法轮功学员熊金泽的家,由于邪恶的迫害,熊金泽不得不抛下妻子和7个月大的婴儿,流离在外。由姨母照顾母女二人。当时母女出外散步,回来后得知此事,恐婴儿受到骚扰,遂与姨母商量暂时离开家中。然而就在她们每天都要经过的南站大院内时,一场出人意料的“车祸”突然降临了:僻静的小道,没有路灯,一辆小轿车从后面缓缓开来,经过她们身边,前行至三米远处,突然,急速倒车,让人来不及反应。怀抱婴儿的姨母被撞倒,熊妻见状,感到来者不善,惊恐之下,边呼喊救命,边朝人多的地方跑去……
7个月大的婴儿被撞断4根肋骨
事情是车祸,诸多的疑点却让人不禁要问:这仅仅是车祸吗?
第一,火车南站大院有规定,外来车辆不得入内,且晚上十一点关大门,外来车辆是无法入内的,可是这辆车是如何在午夜十二点半进入的呢?
第二,让我们来看一下事发地。事情发生在火车南站货运站大院内,狭长的小路一侧是铁轨,另一侧是成堆的黄沙,仅仅只够一辆小车单行,小路的尽头是只能行人通过的出入口(如图二)。据现场勘查人员分析,肇事者应是非常熟悉周边情况的。肇事者倒车的位置是看不到小路的尽头的,他选择了在这里倒车,只能是因为他很确切地知道前方出不去,问题是他既然知道前方不通车,为什么还要开进小路来呢?
案发现场区域的示意图
第三,肇事者从死者身边缓缓行驶前去,不可能不知道路上有人,而且是两个大人,其中一个抱着一个婴儿,照常理会更加注意,可是他却在明知道后面有人的情况下急速得倒车,并且在这样一个车辆罕至,肇事者可以缓缓的稳步开入小路,说明此人神志是非常清醒地,也就是说肇事者在非常清醒的情况下,明知道车后有人,却依然以让人来不及反应的速度急速得倒车。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第四,在案发前一个小时,即2006年8月15日晚十一点多钟,姨母曾从熊金泽家(A地)出来,到相距三、四百米远的自己家中(B地)捎了些东西回去(从A地到B地是一段很复杂的地形,要穿过几栋宿舍楼,还要爬一个很陡的山坡)。整个过程却有人非常清楚,而且还把这一过程告知了办案人员,是谁的眼睛在深夜里注视着这位善良的姨母的行踪?却又在如此细致的“关注”下发生了惨案?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神秘的“关注”者居然把这一切告诉了办案人员,按照常理,他的这一有悖常理的行为足以让办案人员将他定为第一嫌疑人,至少是同谋。
鉴于此案性质极为恶劣,疑点难释,敬请追查国际将此案立案追查,找出真正元凶,制止罪恶延续。
同时我们也诚恳地希望,在处理此案的长沙铁路公安处专案组和南站派出所能够秉公执法,不负民众信任,还死者以公道。
我们也相信,不论凶手有多残忍猖狂、此时躲在哪个角落,毕竟天地有浩然正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是逃不出最终被正法的下场。
背景资料
熊金泽,男,33岁,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说明大法真相,被非法劳教三年,受尽折磨。2002年3月13日至20日,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将熊金泽关进二米长、一米宽的禁闭室里,强行穿上约束衣,戴上厚重的头盔,并且不时地对他进行人身侮辱与精神折磨。
2005年12月20日晚8点,长沙公安局天心区国保大队曾动用10台车,30余人之众,公然在长沙芙蓉苑小区内非法绑架熊金泽,当场抢走熊金泽身上现金一万多元,价值四千多元的装修材料,冒河微型车一辆。之后,又在家中无一人的情况下非法闯入熊金泽家,抢走现金六千余元及价值一万多元的电脑和打印机,又闯入熊金泽的办公室内,将现金及电脑打印机洗劫一空。最后,将熊金泽押入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妄想继续迫害。面对邪恶者如此肆无忌惮的行恶,熊金泽经过15天的绝食抗争,被家人领回。然而该国保大队的邪恶之徒并未就此罢手,一直在或明或暗的寻找机会迫害。熊金泽被迫流离失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