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11-07 14:17:03作者:
上周五,检察官就总统府国务机要费一案对总统夫人吴淑珍等人提出起诉。此举毫无疑问不仅令台湾朝野震惊,同时也必定引起整个华人世界的密切关注。那么这个起诉表明了什么?人们应该以什么心态面对这个起诉?我认为起码可以从五个角度来看待:
● 台湾民主傲人成绩
首先,检察官可以起诉第一夫人,是台湾司法的胜利,是台湾民主的成绩。
检察官清楚地表明,在整个侦调过程中,没有受到压力。所谓压力,当然只能是来自执政党的压力。它说明,陈水扁政府自始至终没有介入和干预司法人员的侦调。对于一个新生的民主政权来说,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点。无论台湾的司法还有多么严重的不完善之处,检察官可以在没有任何来自政府压力的情况下,对总统、第一夫人和总统府要员进行司法调查,足以说明台湾已经进入了在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对于经过了国民党无法无天时代的台湾来说,今天的成绩是值得台湾人民欣慰和骄傲的。
●被起诉不等于定罪
第二,既然我们尊重司法,也开了一个在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好头,那么下一步必须遵守的就是法律程序中最重要一个的概念:无罪推论。
被起诉绝不等于定罪。在第一夫人和相关人员没有被法律定罪之前,必须认定他们是无罪的。由于台湾半个多世纪都在独裁专制下,对民主国家法律中这个最根本、最原则性的概念并没有清晰的认知,这就是为什么在司法没有定论之前,立法院已经两次提总统罢免案,现在又要提第三次,更发生了街头倒扁的闹剧。起诉是司法层面的问题,而罢免案是政治层面的问题。在国务机要费一案没有走完司法程序之前,而且是在起诉书刚提出的当天,国亲两党(现在又加上了台联)立刻就表示要再提罢免案,如此迫不及待,明摆着是出于政治理由,为达政治目的。其结果,只能是迅速地把此案演变成更进一步的蓝绿恶斗(台联在表明要超越蓝绿的时候,已经和绿营划开了界限)。
●办案涉有政治倾向
第三,在民主国家,司法虽然是独立的,但办案人员却都有政治倾向,并无可避免地把政治倾向带入案件中。
这在民主非常成熟的美国也是同样。例如当年侦查柯林顿性丑闻的检察官,虽然被称为 " 独立检察官",但却是公认的保守派,所以对自由派的柯林顿毫不留情;他本人则遭到了以自由派为主的媒体狠狠修理。同样,去年共和党的副总统钱尼的幕僚长被调查起诉,该检察官就被亲保守派的媒体指责严重偏向民主党。
这次起诉吴淑珍等人的检察官,虽然自称一直属深绿(我现在对 "深绿"到底指什么,越来越不清楚),但他的起诉书却有明显的不公允之处,甚至有的言词近乎给总统定罪。而且,在总统夫妇都有需要进一步向检察官说明的问题,并且向检察官表明了这种意愿的情况下,对于牵扯到一国之元首和外交机密等这么重要、复杂且棘手内容的情况下,检察官不是耐心、全面地听取充分的说明之后再做决定,而是在刚认定涉嫌犯法的两天之后,在不给总统夫妇进一步说明机会的情况下,立刻提出起诉,不仅让人觉得过于草率,甚至给人一种有急迫想定罪的感觉。这点势必会影响到民众对检察官到底是否公正的认知。
蓝营领导人马英九们一被调查,蓝媒就一片 " 司法不公平"的谴责声,而这次统派媒体除了欢呼之外,不仅绝不再提" 不公",甚至激动到发专论" 天佑陈瑞仁!"明摆着,对这个司法案件的反应,仍是蓝绿抗衡的继续。
● 国务费制度有弊病
第四,无论总统夫妇和其它官员最后是否被定罪,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这个如何动用国务机要费的制度是有严重弊病的。
堂堂一国之总统需要靠搜集发票来核销国务支出,不仅荒唐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更是对总统这个职位尊严的侮辱。更让人无法不谴责的是,这种让人用无关发票抵账的做法,根本就是诱惑犯罪的制度。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这就是接受一个独裁政权班底、继承一个旧体制的恶果。古往今来,无论是独裁还是民主国家,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无论做好做坏,它有一个自我系统的统一性。而民进党靠选票执政,却进入一个国民党留下的体制和那个体制各个阶层的人员,这样在其程序作业的处理上,如果不发生矛盾冲突那才叫奇怪。
即使在国民党后期,他们还有 "奉天"和 "当阳"项目的小金库,里面的钱在陈水扁接过来上交国库的时候还剩几十个亿。国民党的总统可以动用这么庞大的资金,却根本不必搜集乱七八糟的发票核销,无论里面漏洞有多大(从宋楚瑜的兴票案就可清楚看出)。而今天陈水扁政府没有了小金库,不仅仍必须支出各项国务机要费用,还得想方设法找各种发票核销,无论有没有贪污,都是麻烦透顶的事情。台湾的宁静革命,避免了流血的代价,但和独裁体制遗留问题冲突的代价,自陈水扁政府上台以来,就一直在付了。陈总统无论是否有罪,他个人的代价都是第一届台湾本土政权所付出的代价之一。
● 秘密外交内部扯腿
第五,国务机要费使用中的 "秘密外交"字眼,再次提醒人们台湾的艰难。
哪个国家都要搞外交,但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台湾这样,不得不靠金钱来 "买" 邦交关系,打通外交渠道。那些第三世界小国的头目和要员,你不塞足够的红包、礼物,他不是刁难你,就是转向北京(而那些费用,你既不能公开说出来,他们也不会承认)。台湾在国际上做点什么动作,都得偷偷摸摸地,都不能理直气壮。国民党执政时已倍尝其艰辛,而今,陈水扁政府在国际上困难重重,在国内又到处被国亲两党绊脚。
说到底,只有台湾制定了新宪法,彻底甩掉旧制度的种种弊病,其民主体制才可能真正走向完善,正常的机要支出,走正常的渠道,以制度来保障政府官员的清廉;只有台湾成为一个正常的国家,才能不必在国际上偷偷摸摸地搞什么 " 秘密外交"。而这一切的实现,还要靠认同这个国家的台湾人民继续不懈的努力。
(台北《自由时报》 2006 年11 月5 日"星期专论")
● 台湾民主傲人成绩
首先,检察官可以起诉第一夫人,是台湾司法的胜利,是台湾民主的成绩。
检察官清楚地表明,在整个侦调过程中,没有受到压力。所谓压力,当然只能是来自执政党的压力。它说明,陈水扁政府自始至终没有介入和干预司法人员的侦调。对于一个新生的民主政权来说,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点。无论台湾的司法还有多么严重的不完善之处,检察官可以在没有任何来自政府压力的情况下,对总统、第一夫人和总统府要员进行司法调查,足以说明台湾已经进入了在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对于经过了国民党无法无天时代的台湾来说,今天的成绩是值得台湾人民欣慰和骄傲的。
●被起诉不等于定罪
第二,既然我们尊重司法,也开了一个在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好头,那么下一步必须遵守的就是法律程序中最重要一个的概念:无罪推论。
被起诉绝不等于定罪。在第一夫人和相关人员没有被法律定罪之前,必须认定他们是无罪的。由于台湾半个多世纪都在独裁专制下,对民主国家法律中这个最根本、最原则性的概念并没有清晰的认知,这就是为什么在司法没有定论之前,立法院已经两次提总统罢免案,现在又要提第三次,更发生了街头倒扁的闹剧。起诉是司法层面的问题,而罢免案是政治层面的问题。在国务机要费一案没有走完司法程序之前,而且是在起诉书刚提出的当天,国亲两党(现在又加上了台联)立刻就表示要再提罢免案,如此迫不及待,明摆着是出于政治理由,为达政治目的。其结果,只能是迅速地把此案演变成更进一步的蓝绿恶斗(台联在表明要超越蓝绿的时候,已经和绿营划开了界限)。
●办案涉有政治倾向
第三,在民主国家,司法虽然是独立的,但办案人员却都有政治倾向,并无可避免地把政治倾向带入案件中。
这在民主非常成熟的美国也是同样。例如当年侦查柯林顿性丑闻的检察官,虽然被称为 " 独立检察官",但却是公认的保守派,所以对自由派的柯林顿毫不留情;他本人则遭到了以自由派为主的媒体狠狠修理。同样,去年共和党的副总统钱尼的幕僚长被调查起诉,该检察官就被亲保守派的媒体指责严重偏向民主党。
这次起诉吴淑珍等人的检察官,虽然自称一直属深绿(我现在对 "深绿"到底指什么,越来越不清楚),但他的起诉书却有明显的不公允之处,甚至有的言词近乎给总统定罪。而且,在总统夫妇都有需要进一步向检察官说明的问题,并且向检察官表明了这种意愿的情况下,对于牵扯到一国之元首和外交机密等这么重要、复杂且棘手内容的情况下,检察官不是耐心、全面地听取充分的说明之后再做决定,而是在刚认定涉嫌犯法的两天之后,在不给总统夫妇进一步说明机会的情况下,立刻提出起诉,不仅让人觉得过于草率,甚至给人一种有急迫想定罪的感觉。这点势必会影响到民众对检察官到底是否公正的认知。
蓝营领导人马英九们一被调查,蓝媒就一片 " 司法不公平"的谴责声,而这次统派媒体除了欢呼之外,不仅绝不再提" 不公",甚至激动到发专论" 天佑陈瑞仁!"明摆着,对这个司法案件的反应,仍是蓝绿抗衡的继续。
● 国务费制度有弊病
第四,无论总统夫妇和其它官员最后是否被定罪,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这个如何动用国务机要费的制度是有严重弊病的。
堂堂一国之总统需要靠搜集发票来核销国务支出,不仅荒唐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更是对总统这个职位尊严的侮辱。更让人无法不谴责的是,这种让人用无关发票抵账的做法,根本就是诱惑犯罪的制度。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这就是接受一个独裁政权班底、继承一个旧体制的恶果。古往今来,无论是独裁还是民主国家,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无论做好做坏,它有一个自我系统的统一性。而民进党靠选票执政,却进入一个国民党留下的体制和那个体制各个阶层的人员,这样在其程序作业的处理上,如果不发生矛盾冲突那才叫奇怪。
即使在国民党后期,他们还有 "奉天"和 "当阳"项目的小金库,里面的钱在陈水扁接过来上交国库的时候还剩几十个亿。国民党的总统可以动用这么庞大的资金,却根本不必搜集乱七八糟的发票核销,无论里面漏洞有多大(从宋楚瑜的兴票案就可清楚看出)。而今天陈水扁政府没有了小金库,不仅仍必须支出各项国务机要费用,还得想方设法找各种发票核销,无论有没有贪污,都是麻烦透顶的事情。台湾的宁静革命,避免了流血的代价,但和独裁体制遗留问题冲突的代价,自陈水扁政府上台以来,就一直在付了。陈总统无论是否有罪,他个人的代价都是第一届台湾本土政权所付出的代价之一。
● 秘密外交内部扯腿
第五,国务机要费使用中的 "秘密外交"字眼,再次提醒人们台湾的艰难。
哪个国家都要搞外交,但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台湾这样,不得不靠金钱来 "买" 邦交关系,打通外交渠道。那些第三世界小国的头目和要员,你不塞足够的红包、礼物,他不是刁难你,就是转向北京(而那些费用,你既不能公开说出来,他们也不会承认)。台湾在国际上做点什么动作,都得偷偷摸摸地,都不能理直气壮。国民党执政时已倍尝其艰辛,而今,陈水扁政府在国际上困难重重,在国内又到处被国亲两党绊脚。
说到底,只有台湾制定了新宪法,彻底甩掉旧制度的种种弊病,其民主体制才可能真正走向完善,正常的机要支出,走正常的渠道,以制度来保障政府官员的清廉;只有台湾成为一个正常的国家,才能不必在国际上偷偷摸摸地搞什么 " 秘密外交"。而这一切的实现,还要靠认同这个国家的台湾人民继续不懈的努力。
(台北《自由时报》 2006 年11 月5 日"星期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