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4-12 11:36:03作者:
省纪委曾经3次派出调查组对曾锦春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现已初步查明,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私营矿主、建筑承包商、党政干部等70余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同时,已扣押曾锦春拥有的来源不明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检察机关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在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通报了曾锦春案件的查处情况。
目前,已初步查明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承揽基建工程项目、违法释放在押人犯、干部提拔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私营矿主、建筑承包商、党政干部等70余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同时,曾锦春尚有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