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4-12 14:22:52作者:一声吼
自古以来,人类衡量善恶、对错的标准有二:一是天理,一是法律。
天理是上天眷顾人类、为免人类过度败坏,派下使者以道德信仰的形式留传下来、从人的内心深处来约束人类行为的心法;法律是人类自身制定的,用于强制性、从外部来规范人类行为的律法。
天理治本,法律治标。法律必须遵从天理而制定,不然就是恶法。二者一本一标、一内一外、不可或缺地维护了人类道德数千年,我们人类才能大体上相安无事地延续至今。
归根结底,人类之所以制定法律,也是上天的恩泽使然,因为人间的一切成就,都是受着上天安排和制约的。所以有朋友说“上帝必须遵守人间的法律”,这话不对。如果上帝来到人间,他自然会去符合、维护人间的正面法律,就象耶稣所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但对于衪来讲,并不是“必须遵守”的关系,这个说法太不敬。并且,法律会随着人类的道德败坏而败坏,而天理不坏。
对于中共这个恶魔来讲,不承认有天,也就根本不存在天理了。它用暴力和谎言切断了人和上天的关联,然后强迫人们去祭拜魔鬼撒旦。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兼给自己加上一身美丽的行头,它又从撒旦的暴力革命理论里面编排出一套用于糊弄老百姓、而自己凭着“政治立场”根本就不用去遵循的所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可笑的是,这套“精神文明”居然可以由着它自身的需要,随时、任意地进行调整。更可悲的是,这套东西,真真正正地缺失了上天的根源,也是从根本上违背了上天造人时人之本性的。所以一旦去信奉它,必然会导致魔性大作的失控状态,而这个状态,已经完完全全地体现在了今天的williamhill官网 大陆。
中共也嚷嚷着“以法治国”,但它所制定的法律,从本质上讲,并不是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在它的种种经典中早已不容置疑地定义了,法律是维护其一党独裁统治的工具,只不过将“一党独裁统治”的实质蒙上了一块 “人民民主专政”的遮羞布而已。当它要整你时,自会找出你这也违法、那也违法,实在什么也没违,它还会千方百计地设下圈套让你去违。如不打算整你,就算你干出再多伤天害理的事来,也可以去弄个“守法模范”、“执法标兵”让你过上一把瘾。所以,中共的法律,赤裸裸地就是一根整人害人、进行权力斗争、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来自撒旦之手的魔法棒。正因为这样,中共捣鼓了几十年的 “法治”就自然而然地走到今天这样一个权大于法、有法不依、违法难究、越治越腐的尴尬境地来了。
尽管中共十分热衷于去搞所谓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实则是在凭籍着那外表华美的“伪道德”和“伪法律”行其彻头彻脑的无法无天之实罢了!
(200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