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4-28 14:21:21作者:郭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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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物价持续走扬,特别是上海地区涨幅惊人,上海市政府要求企业工资平均要增加百分之十一,才能使劳动者生活维持与上一年相同的水平。
上海市政府的消息表示,为规范上海市企业职工工资分配行为,最新出炉的「二零零八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今年企业工资成长平均指导线为百分之十一,上线为百分之十六,下线为百分之五。
据悉,这个指导线综合考虑上海市今年经济成长、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人工成本及去年工资水平等情况。与去年相比,今年企业工资成长的平均指导线和下线都增加二个百分点,而上线则从去年的百分之十二上升至百分之十六。
这项「通知」为企业合理制定职工工资成长方案提供具体的参照标准。根据指导规定,企业大致可分为盈利水平较高、盈利水平一般和亏损企业。
基本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盈利水平较高,若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二倍,可参照下线增工资;上年工资水平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低于职工平均工资二倍,可参照平均指导线增工资;上年工资水平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可参照上线增工资。
至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盈利水平一般的,若上年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二倍的,可参照平均指导线增加工资;若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二倍的,可参照下线增加工资。同时,企业亏损的,也可参照下线增加工资。
上海劳动保障部门强调,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和职工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制订岗位工资制度、奖金分配制度、津贴补贴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等。
同时,企业应确定合理的工资结构,使工资的相对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保持合理的比例;明确奖金的考核办法、考核周期及发放时间等;规范工资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周期等内容,并对加班加点、病假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做出明确规定。
上海市政府认为,百分之五「下线」基于物价成长等因素确定,企业今年工资涨幅应至少达到这一比例,才能使劳动者生活水平和上年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