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6-05 23:24:49作者:
日本最高法院裁决,日本男子同外国女人生下的混血儿也应该获得日本国籍;裁决使10名日本和菲律宾的混血儿如愿以偿,获得公民权,也为数以千计的这类儿女成为日本公民开下先河。
主审法官岛田在下判时说,只考虑家长的婚姻状况是一种歧视,"如果我们知道国籍的意义是在维护基本人权,我们就不能歧视孩子。"
他指出,以往的时代"可能有迫切理由,必须以家长的婚约来显示孩子同日本的密切关系,但是,这类条例不一定实用于当今的家庭环境。"
15名最高法院法官在针对多年来纠缠不清的案件进行表决时,12名投票推翻东京高等法院的判决。东京高院拒绝让日菲混血儿享有国籍,是因为担心会受到非法寻求居留者的滥用。
这类混血儿大多数是到日本工作的菲律宾艺人同日本男子生下的。
10名混血儿的菲律宾母亲向法庭申请让儿女获得日本国籍,因为日本男子已承认是孩子的父亲。
根据非正式的统计,这类住在日本的混血儿大约有2800名,其中2000名已经有日本男子出面承认是他们的父亲。
日本过去的法律是,日本男子必须在混血儿生下来之前,承认是他们的父亲才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