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上有禁令不能推荐谈杨佳案的博文

作者:刘晓原 发表:2008-08-27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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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外媒采访我,让我谈奥运期间新闻和言论自由问题,我只好实话实说了。在奥运期间,管理部门不屏蔽外媒网站,我们可以自由地去游览,这确实是一大进步。但是,对网络言论的控制比以前更加严格,很多话题不能谈论,如写了这类博文也会被删除。

想不到奥运结束了,网络言论仍然没有放开。昨晚,我获知杨佳一案开庭的消息,立即写了博文发到各个博客,有的博客照样不给放行。我发在凯迪网猫眼看人论坛中的帖子,也被锁定不能予以回复。

今天上午,我又在该网发了谈杨佳案的帖子又遭锁定,网友不能加以评论和回复。

中午,我给博客网一位熟悉的编辑发短信,希望能推荐一下博文《上海二中法院为何不在网上公布杨佳案开庭消息》。他回复短信称,有禁令。我又发短信询问,是以前的禁令,还是现在的禁令?他回复我说,以前的还在,现在的也有。

有网友将我的文章发到某论坛上,点击后打开不了。

正如《威廉希尔中文官网 网》记者所说的,这一切是早有周密安排的。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48239

评论

访客:橡皮虫
预料之中。

访客:访客
马勒格彼得!

访客:台州倔老头
看来仍是暗箱操作,化在奥运这数千亿算是丢在水里了!没半点进步.
 
访客:访客
在西祠某版上,我转发了《威廉希尔中文官网 网》杨佳袭警案今日将审理的消息,不到5分钟就被删了

访客:访客
顺我者昌,立我者亡。是我们千真万确的哲理。这也是一大"特色"的社会。
谚语云:"偷来的锣鼓敲不得" [回复]

访客:访客 年大六 :29
司法公器,如此亵渎,该当何罪! 作为负责的公民,对有关当局此种倒行逆施提出严正抗议!

访客:访客
司法公器,如此亵渎,该当何罪! 作为负责的公民,对有关当局此种倒行逆施提出严正抗议!

访客:访客
刘晓原律师你想得好是好,但这是社会现实,媒体塑造的"包公"只能在电影、电视中看看,现实生活中是没有的,人们的公正,公平的理念仍然停留在孩童时期,我想杨佳案绝对不会得到公正的判定。这是我们当今的社会状况决定的!
 
访客:访客:五月花
支持刘律师,呼吁司法进步.

访客:访客
这不是典型的暗杀吗?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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