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下午两点多,身材窈窕长相漂亮的张某从沈阳飞到了北京,准备晚上再坐飞机飞往美国。谁知航班刚一落地,张某就被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带下了飞机。
对于眼前发生的这一幕,张某显然没有心里准备,当侦查员告诉她涉嫌信用卡诈骗时,张某还理直气壮的说她怎么会涉嫌信用卡诈骗。
于是,侦查员给张某放了一段监控录像。这是2009年1月14日下午六点多,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动取款机前拍摄下的监控录像。录像中一名黑衣女子来取钱,通过监控录像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并没有把自己的信用卡插进去,却在短短的两分钟内,分6次取走了14000元人民币。这名黑衣女子正是张某。
侦查员问张某插卡了吗,张某说没插,却辩解自己在美国取钱的时候,就是直接把卡插进去就拔出来,不是把卡放在里面取钱的。张某坚持说,她在T3航站楼所取的款,用的是自己的银行卡。她说长这么大没有做过坏事,她也不会是那种在街上看到人家的钱包,会捡起来揣自己兜里的人,无论是她的工作还是她的工资,她也不至于去为了两千块钱(美元)去取这个钱。
据了解,今年32岁的张某是美国某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年薪八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0万元。张某说那天她是受公司委派从美国来到北京,准备专机去杭州出差,因为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多,所以在自动柜员机前取了14000块钱。
张某虽然不想承认自己取走了别人的钱,但侦查员对此早就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从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张某取钱时,有些反常。张某先是左右看了一看,又在取钱后,数都不数,就直接把钱往自己的钱包里塞。接着她还做了一个用袖子擦取款机的动作。张某是怕指纹留在那里。
而就在张某取款后不久,首都几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一位事主报案称把银行卡拉到了T3航站楼的自动取款机上,卡里少了14000元人民币,取钱人正是张某。
面对铁的证据,张某还在说,她当时真的不知道里面有张卡!不过她不得不承认她取了别人的钱。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使用他人遗失的信用卡,或拣到别人的信用卡提取现金的,超过一定金额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起刑5000块人民币。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独有偶,我们曾报道过一个年薪近百万的总经理张某花了20元办了一张假证,他的目的是想坐飞机时买经济舱的票可以免费升到头等舱。他们俩面对警方时,都口口声声的强调以自己的身份地位收入,不在乎这点钱,但他们却偏偏栽在了一个"贪"字上。高收入和占小便宜的巨大反差,说明人性各有弱点,所以平时要多加修为,时时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临时被自己的"一念之差"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