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赤峰市长徐国元夫妻受审
被告人徐国元,男,1956年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被告人李敏杰,女,1957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赤峰市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系被告人徐国元的妻子。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徐国元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敏杰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振新、赤峰白音罕山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王凡、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孙才科、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何平、赤峰市鑫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谭文明等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徐国元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10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2.95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30万元的贵重物品两件;被告人徐国元伙同李敏杰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万元。
被告人徐国元有价值人民币11819076.58元,美元271490.17元、欧元2.20万元、加元2万元、英镑1380元、日元1万元、港币105740元、泰币2000铢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被告人李敏杰明知徐国元收受的部分款物系犯罪所得,2006年下半年在得知徐国元收受孙才科所送大连别墅的事情被举报后,为掩盖徐国元部分犯罪事实,在徐国元的授意下,将徐国元收受的部分贿赂款物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国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李敏杰共同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国元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伙同徐国元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17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敏杰为掩盖徐国元的犯罪事实,在明知是受贿所得财物的情况下积极进行转移存放、投资入股等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williamhill官网 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