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8-14 13:41:10作者:
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不得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违反者将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5000元的罚款。(8月12日《人民日报》)
看到这个消息,想必那些贪官们会开心得笑了,因为"不得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也就意味着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了,现在贪官们终于可以不再为担心自己被"人肉"而寝食难安了。
从 "虎照门"、"深圳怪叔叔"、"南京周至尊"到"出国考察门"等,人肉搜索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个个贪官污吏在人肉搜索下纷纷现出了原形。可以说,人肉搜索已成为当前新型反腐利器,功不可灭。如今,法律却要禁止"人肉搜索",那些仍然隐藏着的贪官们能不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