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8-19 21:01:00作者:记者 温中豪 通讯员 李超
被人强奸后,受害人小美(化名)用刀将强奸者捅伤。记者昨日从辉县市人民法院获悉,8月14日,被告人小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7年5月14日,15岁的小美被任某诱骗至辉县市吴村镇一路边,任某伙同其他5人先后对小美进行了强奸、猥亵。事后小美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决定自己复仇。2007年10月30日晚,小美将任某约出,在一胡同内,用水果刀将任某的腹部捅伤,致任某肝右叶破裂、胆囊壶腹部破裂。任某伤后向警方报案,小美被警察当场抓获,并陈述了自己被任某等六人先后强奸、猥亵的事实。经法医鉴定,任某的损伤属于重伤。小美事后赔偿了任某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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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娃都如此,吓死邓贵大!
这些人真该死,捅得好!
wow, 振奋。
自古英雄出少年
事件反映中共警察靠不住。
刀抗淫贼,义举可媲美邓玉娇!
刺得好,找警察不如靠自已,williamhill官网 是一个无法无天只有权的世界!
厉害!人小志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