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面对"前老板"洪坤公司雇佣的李姓女律师,这个六尺男儿欲哭无泪,在深圳辛苦打工数年的经历成了一个不曾存在的谎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的"救命钱"也越发遥不可及......2009年10月21日,对王贞云来说,是个"黑色星期三"。
这一天,面对"前老板"洪坤公司雇佣的李姓女律师,这个六尺男儿欲哭无泪,在深圳辛苦打工数年的经历成了一个不曾存在的谎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的"救命钱"也越发遥不可及......
深圳中院等候开庭的王贞云
农民工王贞云,湖南省桑植县人,46岁,初中文化。桑植是个偏僻县,曾经是贺龙元帅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地方,红二方面军的长征出发地。王自 1993年起在深圳开始做风钻、爆破,2004年考取了爆破证,辗转无数工地后,于2006年1月跟随洪坤爆破公司牌下的包工头陈万玲在洪坤干活。
做爆破钻探收入比种田多,但个中的辛苦难以想象。深圳的地表土层较薄,建楼挖地基很快就会挖到岩石层,那时就要用风钻在岩石上钻孔,然后装上炸药进行爆破,炸开后用钻打出井来。爆破和钻井时会扬起漫天的灰尘,而工人的保护措施只是一个口罩。
"一般是一至两名工人下井去钻探,大约钻到四五米,在上面就看不到工人的身影。井里到处是碎石粉末,一下就是半天,爬上来时脸部除了眼睛,其他全给粉尘盖住。去洗脸时咳嗽吐痰,吐痰会吐出泥块。平均一天得干上十个小时左右,还天天盼着有活干,钱拿多一些。"一名从事爆破工作的农民工这样描述他们的工作。
2008年,王感觉身体不舒服,到广州职业病防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疑尘肺"。
人们开始了解尘肺病,是从郑州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开始的。
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就是尘肺病。尘肺病人的肺会逐渐硬化成石头,呼吸衰竭直至死亡。尘肺病目前无根治药物,洗肺是唯一缓解病情的治疗手段,但高达几十万的费用使一般家庭难以承担。张海超的悲壮之举,使他最终拿到公司赔偿,而王贞云则无此幸运,洪坤公司以当初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与他之间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从而不会为他的病支付一分钱的治疗费。
如今王贞云已经不能干重体力活了,全靠妻子打工挣的每月1000元钱生活,一个10岁的女儿在老家念书,由奶奶照看,家里还欠着债,要救命只能走法律渠道,让受雇的洪坤公司承认自己是它的员工,从而得到治病钱。
王一家的希望全就寄托在这场官司上了。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资金支持,王贞云的法律维权之路走得格外艰辛。
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时,深圳市法院的法律援助中心委派了律师帮助他取证,但是因为法官没有说明白,律师也没有搞清楚,一审只判定王于2006 年在洪坤公司工作了2个月。这对于王来说,无疑就是个死刑判决书,这个判决甚至无法让他到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报告,更不用提索赔了。
把最后的稻草寄托在二审上,王贞云苦苦搜罗着各种蛛丝马迹,以便证明自己曾经为洪坤公司工作过好几年。
工友证词、工资单、记工本、出入证、爆破证......厚厚一叠,每一份王都小心订好,再用黑笔标上:证据1、证据2、证据3......他还让工友在各自的证词上都按上手印,老实巴交的王贞云如果不是经历这样的官司,做梦也想不到,要证明一件明明发生过的事情却要这么难!
但就在10月21日这一天,二审庭上,这些证据都被洪坤公司雇佣的女律师全部推翻了。
李磊,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女律师,法庭上的她一幅社会精英的干练形象。不愧是训练有素,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身材娇小的李美女在法庭上却不让须眉,不费吹灰之力把王搜集的证据全盘否定,理由见下图--
而面对请工友作证的王说:这是你的同乡,不能为你作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最后一个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造成的,且没有进行入职体检,无法提供劳动者健康档案,那么最后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洪坤公司承认其是王贞云的"最后用人单位",它就有义务为王贞云的职业病进行治疗和相应的赔偿,所以它要卸磨杀驴,百般推脱、狡辩,企图将曾经为它卖命的工人推出门外,撇得一干二净。
只是各位网友,你们睁大眼睛看,它能推脱得干净吗?
上面出示的那些证据不仅仅是一些白纸黑字,它们记录的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15年的青春和生命!看着那些出工记录,我们可以想见他当日艰辛的劳作,洒下的汗水;看着那些工资条,虽然微薄,我们可以想见他发薪之时欣喜的笑容;看着那一笔一划的工友证词,我们可以想见他们背井离乡,在火车上大包小包地奔泊,相互照应,欢声笑语,想见他们在尘土弥漫的工地上配合默契,并肩工作......深圳的标志性建筑,都曾响起他们所握风钻机的轰隆之声。他们是这座城市的拓荒者与奠基者,见证了深圳的飞速崛起。然而,这城市从未与他们一同分享荣耀。
为生存要背井离乡,为治病要倾家荡产,连证明自己的真实,也如此绝望。开胸验尘肺,斩指表清白,这个所谓提倡诚信的社会,非要把人推到这种极端的地步才可以吗?
吊诡的是,庭审快结束的时候,审判员竟然问女律师,一审判定的2个月劳动关系证明能否给王出具?女律师恶狠狠地说:本来是可以出的,但他的态度实在太差了,不能给他出。
王实在是一个很温和的人,整个庭审过程从没见他激动过,何来的态度太差?所谓"态度差",大概指的就是给老板给公司找麻烦吧。但是这位美女律师不要忘了,你们这帮为有钱人消灾挡祸的律师们不就是靠着这些麻烦做生意吃饭发财的吗?
法律被金钱收买只能沦为屠刀,美女助纣为虐也只是只邪恶的狗腿。
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比起对方律师的伶牙俐齿和嚣张气焰,王贞云身旁坐着的由深圳法律援助中心所委派的律师,普通话讲不清楚,对案件资料也没有认真看过,回答审判员的问题往往答非所问,对证人发问也是隔靴搔痒,以至于很多环节都不得不由王贞云独自应对,和证人事先也没有沟通,以致工友当庭作证时曾出现口误......
如果不能证明王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他将不能得到国家指定机构开出的职业病鉴定报告,更无法从洪坤公司得到赔偿来治病。
这次庭审只有一个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合议庭的两个人都缺席。审判员宣布庭审结束,告诉王贞云说半个月内下达判决结果。
走出法院大门,看着深圳满目的高楼大厦,捂着自己隐隐作痛的胸口,王贞云想问苍天:究竟为什么我的工人身份那么难证明?难道我不曾在这里工作过?可这些大楼是谁建的?难道我没有得尘肺病?可我的肺是怎么变成石头的?是什么让洪坤公司的律师敢睁眼说瞎话,面对给自己干活的工人却不承认?难道等待我的只有死路一条吗?深圳,你不能这样无耻!深圳,请你证明我是你的工人!
卫生部相关资料显示:尘肺病是危害健康最为严重的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尘肺病占我国各类职业病的80%。据统计,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58万多人,这个数字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其中已经有14万多人死亡,现有患者44万多人。但专家同时指出,由于现在厂矿企业劳动者的体检率低,报告不全,因此估计实际发病要比报告的例数多10倍,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100万人。
据说,在深圳,在全国,像王贞云这种情况的工人还有很多。他们长期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身染沉疴却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要么等待死亡,要么身负重债,拖着病体四处求告。
其实,工人的梦想如此简单:一纸白字黑字的合同,一份合理稳定的收入,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一套没有歧视的医疗保障体系,和一份对于他们艰辛劳动的铭记和敬意。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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