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局私自火化受害民工尸体

发表:2010-02-0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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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名农民工被黑社会成员杀害后,公安局私自将尸体火化,法院审判时指凶手是自首及未成年,不开庭审判。家属不满法院包庇黑社会,周一到北京多个中央部门上访。有维权律师批评,公安机关为怕激化社会矛盾,经常违法私自火化尸体,令不少冤案投诉无门。(李莉报道)

山东省农民工纪广荣周一由山东到北京,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及国务院等最高政府机关上访,要求为死去的儿子讨回公道。

纪广荣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他21岁的儿子在2007年5月被当地黑社会成员打死,他与家属到医院后要求在得到公正解决前,要保留尸首。但蓬莱市公安及医院在法院开庭前,未经家属同意就把将尸体私自火化。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时,指被公安抓回来的四名凶手如实交代事实,可视为自首,在第二次开庭时又指凶手是未成年,不公开开庭、不准证人出庭,又不准家属发表意见。他批评法院用各种藉口,减轻凶手罪行,包庇黑社会,审判对家属不公平,上诉到省高级法院败诉,他感到投诉无门,于是唯有上访到北京,但仍不获受理。他说:他们什么也没有说,无道理的,他说案件已经解决了,叫我回家,现在没辨法,现在上访也没辨法,他们不帮助我也没辨法。

他说家属多次问当局取回儿子的骨灰,但至今都被拒。他说会一直留在北京上访,直至讨回公道为止。本台致电蓬莱市公安局,查询当局将尸体火化的原因,值班人员表示不清楚事件。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过往都发生不少类似未经家属同意就火化尸体的事件,引发冲突,他批评当局为怕激化矛盾,而违规将尸体火化,令很多冤案得不到申诉。他说:这两年包括被害人,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将尸体火化,有些公安机关把尸体抢走,有些人担心尸体放在公众地方会造成激化矛盾,如果尸体火化,应该经过家属同意,如果没经家属同意就火化是违反规定的,现在发生很多类似事件都是偷偷火化尸体是不对的。

他又指纪广荣一案,如犯人是未成年,法院是有权不开庭审判,但除非罪犯是因其他案件被拘捕后,自行供出自己杀人,否则法院不能视被捕人是自首,认为法院的做法违反法例。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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