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罪犯》很像说唱音乐本身,拼贴别人的作品
电脑、手机和其他互动技术正在改变人们跟媒体的关系,模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大大地改变了创造性的含义。这种情况在音乐界尤其明显。在艺术家用越来越新奇的方式把旧节奏融入新曲调中的时候,一部题为《版权罪犯》的新纪录片提出这样一个关键问题:任何一个人可以拥有一段声音吗?
爱奥华大学传播学副教授坎布鲁·麦克利奥德长久以来一直对版权法感兴趣。他说:“我1990年代重返研究生院,想研究社会学当中的版权和文化问题。一位教授对我说,‘你研究版权干什么?这是一个完全不实际的偏僻课题。你研究这个课题,永远也找不到工作。”
麦克利奥德说,20年过后,版权法成为涉及所有的人的问题,跟听音乐、制作音乐的人尤其相关。于是,他就跟朋友、电影家本杰明·弗兰岑合作,制作了一部纪录片。
他说:“我们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问题。我们要制作一部电影,让13岁的孩子感兴趣,让母亲们也觉得有趣。”
弗兰岑说:“我一直对音乐和拍摄音乐演奏很感兴趣。提出‘你能拥有一个声音吗?’这样的问题,然后把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拍成故事似乎是一种挑战。我就是这样参加进来的。”
《版权罪犯》的制片人和脚本作者麦克利奥德说,影片追溯了说唱音乐从纽约街道起源,发展成今天价值几十亿美元的产业的过程。他说:“我们的电影有点像是把别人的作品的声音和图像拼贴起来。”
弗兰岑说,这部电影很像是说唱音乐本身。在过去的30多年里,歌曲演唱人和制作人一直在他们新的原创作品里融入一些旧的音乐录音片段。纪录片就探讨了这种所谓的音乐选取的创造性和商业价值:
“选取基本上就是把旧的东西拿来,利用新技术进行加工改造,让它变成新东西。比如,从一张旧唱盘里选取两秒钟的片断,你或许围绕着它来谱写你自己的铜管乐乐谱,再加上键盘乐,或其他乐器以及声乐。这样,你就制作出一部新作品,但新作品包含旧作品的片断。”
麦克利奥德说,律师和唱片公司一旦介入进来,所谓的“借用旋律”就变成了“版权侵犯”:“至少在美国,法庭裁定,假如你从别人的声音当中提取了两秒钟,就必定是侵犯版权。遗憾的是,这方面的法律没有什么商量余地。我说‘遗憾’,是因为这种法律非常有限制性,不考虑人们在艺术创造中从来都是借用先前存在的作品,只是借用的技术现在不一样了。”
新的技术为人们开辟了更多的新途径来合成和选取旧声音材料。麦克利奥德说,他预计版权将继续是一个问题:“相对于人们现在利用技术的方式,法律滞后了。谁知道呢,法律说不定永远也跟不上变化。我认为,未来会向两个方向当中的一个走。一个方向是法律会对人们正在做的事情做出反应,进行调整,基本上使成百万人正在参与的事情非罪化。但是,这更像是一种虚构的前景。不虚构的前景,也就是我们的纪录片所显示的、更有可能出现的前景,则是有关法律会变得更具有限制性,因为在过去的25年历,版权法的历史就是这样的。”
《版权罪犯》这部纪录片的制片人表示,他们不指望这部一个小时的纪录片能回答那个基本的问题,即任何人能不能拥有一段声音?但是,他们希望这部纪录片会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版权法在今天的合成文化中如何影响创作以及自由表达。
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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