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2-26 10:49:05作者:记者黄维助/特稿
民进党所提将ECFA交付人民公投的公投提案,遭台湾行政院诉愿会决议驳回,ECFA公投的“第一波”运动受挫,但ECFA公投的人民自决运动并未划下休止符,马政府此次否决民进党提案的理由,恰为未来台联推动的第二波ECFA公投案签下同意保证书。
除非马政府胆敢祭出政治封杀的悖逆民意手段,否则ECFA公投将是势在必行。
台湾行政院公审会与台湾行政院诉愿会先后驳回民进党的ECFA公投提案,主要驳回论据是认定公投提案主文不符公投法适用范围的规定,简单的说,就是咬住它的“适法性”争议,质疑其提案内容不明确,不赞同就未发生之事进行公投。
台联推动新的公投提案,命题主文更加明确,可直接就是否同意ECFA(不管两岸经济协议名称为何)来做公投,既然马政府不断宣示上半年就要完成签署ECFA,新一波的ECFA公投推动时程,只要“拿捏”得宜,届时将是就“已发生之事实”进行公投,完全不存在民进党遭驳回的公投案的适法性争议。
再论公投案的推动时程与效力,第二波公投将可发挥“事后否决”的作用,未来一旦台联公投提案过关,尽管马政府已与williamhill官网 签订ECFA,但最后只要人民公投否决ECFA,依公投法规定,“有关重大政策者,应由权责机关为实现该公民投票案内容之必要处置”。ECFA若遭公投否决,马政府就须依法踩煞车,终止备受争议的ECFA政策。
马英九宣示不签ECFA不配做总统,既然马英九认定ECFA非签不可,也自信满满,这是利大于弊的政策,就不要再以荒谬言论反对ECFA公投,也别妄想以政治封杀手段否决ECFA公投,而应放手让这项攸关全民权益的重大政策交付台湾住民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