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是由皇帝赐给自己亲信的大臣的,不仅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同时也是一种特殊地位的象征。而且在我国旧戏中,也不乏有这样的传统故事:皇帝昏庸当道,忠奸剧斗,眼看忠臣要遭奸佞毒害时,奇蹟出现了:一柄尚方宝剑赫然出匣,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昏君气沮,奸臣授首,尚方宝剑焕然发出了神奇的光彩,成了平民百姓对正义和忠良的寄讬与期待。其实,我国古典小说和戏曲中经常出现的尚方宝剑,是有根据的,并非人们凭空杜撰。
秦汉时期的官制设有少府,少府设尚方令,尚方丞,其职责是掌管、供应制造帝皇所用的刀、剑及玩好器物。汉末又分为中、左、右三尚方,之后历代沿袭。
“尚方宝剑”作为至高无上的皇帝权力的象征,出自《汉书.朱云传》。汉成帝时,时为丞相的张禹因是皇帝刘鹜的老师,受到汉成帝的宠倖,不仅佔有大量的土地和财物,而且私生活极其淫奢。敢于直谏的诤臣朱云上书:“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讪上,廷辱师傅,罪死不赦。”朱云紧抱殿前栏杆,据理力争,以至栏杆为之折断。左将军辛庆忌为其求情,朱云才倖免一死。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折槛朱云”的故事。而这里所称的“尚方斩马剑”,即民间俗谓的尚方宝剑,也叫上方宝剑。而《后汉书.蔡伦传》则记载:东汉和帝刘肇时,“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这里的御用剑,就已明确被称为尚方剑。
当然,朱云说的尚方剑,还只是把它作为皇帝权力的借喻。真正把尚方宝剑作为皇帝权力象征赐给臣下的,是在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苦,对于官吏的贪赃枉法深恶痛绝,所以开国之初,就将御史台与军政首脑部门并列,下诏曰:“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明史.职官志》)后又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使监察御史兼有监察各地官僚的职责。御史出巡,带著专印,印文为“绳衍纠缪”,以示其代表朝廷的权力;并常赐以尚方宝剑,表示“如朕亲临”。而其他大臣临事,也有赐尚方宝剑的。明代刘基《赠周宗道六十四韵》一诗所写的:“先封尚方剑,按法斩奸贼。”明末的袁崇焕即是用尚方宝剑诛毛文龙,然事实上毛文龙本人也有御赐尚方宝剑。而袁崇焕的先斩后奏,引起明思宗不满,也是他日后被杀的原因之一。
除了“势剑”外,还有“金牌”,金牌乃“皇帝颁发,可奉旨便利行事的信物”,称“势剑金牌”,在元戏曲小说中时常出现。如孙仲章《河南府张鼎勘头巾》的王小二就被手持“势剑金牌”的府尹下令斩首,幸好被一位爱管閒事的官员所救。
所以在传统戏曲里称宋代的包青天拥有尚方宝剑,可上斩昏君,下斩佞臣,其实是剧情的需要而杜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