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4日强调,庇护移民城市与亚利桑纳州的反非法移民,区别很大。
针对亚利桑纳州官员指称欧巴马总统与司法部长霍尔德单挑亚州的反非法移民法兴讼「不公平」,霍尔德的发言人翠西‧席梅勒(Tracy Schmaler)14日强调,拒绝与联邦当局合作的所谓「庇护移民城市」(sanctuary cities),跟亚利桑纳州有很大区别。这些城市只是不合作,没有理由兴讼,但亚州却是透过自己的新移民法「主动干预」(actively interferes)联邦执法,所以要控告。
席梅勒告诉华盛顿时报,庇护移民的城市只是不用其人力和其他资源帮助联邦政府执行移民法,政府没有理由控告。亚州则不然,它是通过自己的移民法主动干预联邦执法,当然要兴讼。
但是,1996年联邦移民法的主要提桉人国会众院司法委员会共和党资深委员史密斯(Lamar Smith)说,欧巴马政府曲解此法规定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合作的条款,政府把庇护移民城市与亚州明确画分,是「站不住脚的藉口」(flimsy justification)。
史密斯说:「司法部表示,他们将不对被动违反联邦法的城市採取行动,实在荒谬。如果一个人不纳税,他们会不管吗?银行法规定超过1万元的交易一定要申报,他们会不管吗?当然不会。」
史密斯说,欧巴马政府好像不了解联邦移民法要求地方政府与联邦政府互通非法移民资料的规定。他说:「白宫把前提弄错,因为亚州通过的反非法移民法,是在配合联邦法,而不是干预。」
如果法庭挑战未能予以阻止亚洲执行反移民法,亚州通过的严格反非法移民法将在本月29日生效,该法规定当局有理由怀疑被拘捕者的身分时,即盘查其是否为非法移民。该法的修正桉明文禁止用种族歧视态度怀疑当事人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