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为个人意见,可能与官方及网民意见不一致,仅供参考。谢绝跨省,谢绝人身攻击。
2010年12月25日,williamhill官网 ,浙江省温州市下辖县级市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一位不同寻常的老村主任,死在了村边的一条公路上。
在网络及平面媒体狂轰滥炸下,12月27日下午,乐清市委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蒲岐镇寨桥村村民钱云会被碾死系交通事故。
据警方调查,12月25日上午9时45分,肇事司机费良玉驾驶皖K5B323工程车从虹桥镇往乐清湾港区围垦工地方向行驶,途经虹南大道蒲岐镇寨桥村段时,遇死者钱云会(男,1957年10月13日出生,蒲岐镇寨桥村人)撑伞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穿,工程车紧急刹车但仍与死者发生碰撞,造成钱云会当场死亡。根据肇事车驾驶员供述、现场目击证人反映的情况及现场勘查结果,该事故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上述通报据网络媒体,网易新闻地址:http://news.163.com/10/1228/05/6OVGV7ND00014AED.html)
对于工程车逆向行驶问题,乐清市交警大队称,是由于当日虹南大道右侧正在铺设电缆,交通受阻造成的。据称,当时肇事司机费良玉已经采取刹车措施。警方在发布会上展示了现场照片,并证实当时的刹车拖印距离为5.4米。
从通报及警方答记者的内容看,死者钱云会横穿马路,工程车短距离刹车仍撞上他,按照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此事故行人钱云会负有一定责任,至少30%,甚至与车辆对等责任。
但是,乐清有关部门提供的通报很不全面,缺少了重要的四个因素:
1、在刹车距离确认、路面状况清楚、司机已经羁押的情况下,竟没有准确的刹车速度,只是“估计不快”,违背事故处理常识;
2、肇事车辆车型不明(从网络图片看,是一汽解放),车辆新旧程度及车况不明(照片看至少九成新,前部清洁,轮胎完好),车辆载货质量不明,即空车还是重车、装货多少不明,有回避车辆责任可能;
3、司机是否供认不讳不明,有无目击证人、目击证人有无证词不明;
4、肇事司机被刑拘理由未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未明确。
可以说,如此事故通报,语焉不详,含糊其辞,缺斤短两,却故意定性一般交通事故,并且有意倾向于事故责任车人对等。
事实果真是如此吗?我根据工作经验对此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有许多与网民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但绝非同意乐清警方的结论,而是更倾向于非一般交通事故。
从网上信息看,事故现场距离村庄不足百米,事发后大量村民围观现场,可见事发时必定有目击证人。一个行为能力正常的成年人,在大白天死在自己熟悉的村边,却只有警方的一面之词,这本身就违背了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
人死不能开口。然而,除了发布会上警方提供的照片,网上还有目击者提供的数张清晰照片。根据这些照片,结合警方通报中提供的的信息,我们虽然不能分析出事故经过,但是,可以对警方目前的结论进行质疑。
且看事故照片:
一、直接死因分析:
从前三张照片综合看,死者钱云会整个人在车底,左上肢被车压住,后背和臀部弓起,四肢扭曲,头向外,脸部无碾痕,头发上没血,手张开,腿部有疑似脚印。这些情况告诉人们:死者在被碾压前曾经拼死挣扎,试图躲开车轮,但基本没有翻滚,可能受到击打。
尸体向外有一个断口很齐疑似脖子的创口,这需要现场目击者提供更清楚的信息。从常理判断,1、如果是压断脖子,那人头会在重力和惯性作用下向左前方滚动,离开车轮和人身,而照片中死者的头平俯,部分被压,脸部和前额头发干净,应该是与身体相连;2、脖子断了会大量喷射状出血,且由于没有骨骼会被压扁,而照片中断口处没有明显血迹流出,又在车轮下保持椭圆形轮廓;3、断口四周衣服轮廓线清晰。由于在外力挤压作用下骨骼比肌肉组织更易断裂,所以,我倾向于是钱的左臂被齐根压断,掉下后被压在车轮正下方。
结合死者口中少量淤血流出,致死原因我先判断可能是胸部被挤压内脏破裂,内出血而死。因为如果是脖子断了,判断会更加简单。
二、间接死因分析,钱云会是如何被压的?
1、根据警方通报,死者撑伞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穿,工程车与死者发生碰撞。按此结论,车辆前脸应该有碰撞痕迹,如果有PVC保险杠装具的话应该被撞烂、掉落或者部分悬挂;死者应该先被撞飞,至少是撞倒,然后在无行动能力的情况下被压死。可是根据照片及警方提供的信息,该车前脸除挡风玻璃右下方有一处破坏外,几乎整体完好,无撞击摩擦痕迹,无死者衣服被刮留下的物料。
2、警方所提供车辆前保险杠照片上所谓的擦痕,在网民提供的照片上根本看不到——请注意,从已知信息看,网民拍照在先,警方勘查现场在后——并且,警方照片中保险杠上的穿绳预留孔排列形状与网民牌照中车辆前保险杠预留孔排列形状明显不一样。(见下图及上面照片三对比)
3、现场看不到有PVC保险杠装具整体或碎片,死者脸部头部均无被撞倒后与地面接触留下的痕迹(如泥土或局部摩擦痕迹),无正当理由可判断死者曾被车正面撞击。
4、警方称,事发道路由于右侧占道,车辆才行至左幅。这起码可以说明,路面宽度足够该车正常通过。然而,照片显示该车前部有一半已经驶离路面,驶上土路肩,死者头下的隆起状土堆,也疑似在推挤作用下形成。按照死者从右向左行走、却倒在左侧车轮下的状态分析,当驾驶员看到他后,应该是向右打方向躲避;但是事实上却向左并驶离路面,而车轮并无转向痕迹,是直向前停下的。这一点,怀疑司机是追着死者碾压的,主动碾压。
5、从照片看,钱云会身高至少1.65-1.7米,身体壮实。如此大汉,是如何钻到高度不足50公分的汽车下面的呢?在先被撞击的可能基本否定后,只能判断为当时他的行为能力失常、受限或部分失去知觉。失常是指主动钻下去,就是说死者与司机赌气,我就钻你车底,你不敢压,结果中了激将法;受限是指受到外人强迫,包括被突然打倒来不及爬起、被打断腿爬不起来(现场看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无血迹,无长时间喊叫声)、被突然抬起扔到车底,然后车压。不少网民猜测为被摁着让车压,但因为摁他的人也会处于危险,此种可能基本不存在。
6、我的意见:或者被突然击倒,或者被扔到车底,此时车辆以不快不慢的速度驶来,照着钱云会上身先碾后通过刹车挤压,得到人已死亡的信息后停车。这样就可以解释有刹车痕无转向痕、人在车底又没有撞击、死者仅口中少量出血的现场实际了。
7、这样的过程,必须保证车速既要让死者来不及跑掉——尽管他身子已经弓起拼命挣扎,又要保证施暴者及时躲开,合理的时速应该在15-35km/h,即介于正常人骑自行车和骑摩托车的速度之间。根据警方提供的车辆曾经刹车5.4米的信息,结合车型、路况,可以大致计算出当时车速应该不低于20 km/h,不高于30 km/h,符合上述挤压死的客观条件。
8、网上一位网友分析,从现场图片看,驾驶员没有采取任何刹车措施,前轮下的擦痕是因轮胎被尸体卡住,推碾造成;事发时车辆车速不会超过30公里/小时,速度高了,尸体就会被碾压过去;车辆前保险杠以及发动机油底护梁完好无损,甚至连泥灰都未刮碰到,因此事发时钱非站立状。这个分析我也大致同意,因为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碾过人而不是正好在车轮下面刹住车。但是车轮下面是泥土,也有可能是由于车轮碾着人身,加上死者的挣扎,滑行一段距离而不至于碾过去。
9、通报说死者撑伞行走,如果是被撞的话,伞应该还在手中,或不至于离开现场。照片显示死者手中和车底均不见这把伞。伞在哪里?是如何离开人的?谁拍摄的他撑伞的照片?拍照人随后看到了什么?他是谁?现在又在哪里?
10、车辆挡风玻璃上的放射状破坏痕迹是在此现场形成的吗?假设是,即使死者撑着伞也够不着这个高度,而如果是死者被撞飞后弹在玻璃上,那车前脸应该有明显凹痕,车速应该在60km/h以上,根据上面的分析,这是不可能的。何况如果是的话,警方一定会在通报会上出示这个有力的证据。
11、昨天我在推上曾经指出,空车刹车距5.4米,尸体无摩擦痕迹;人被齐刷刷压断脖子,头部无碰撞痕迹。是否压断的就是脖子,我在本文前面倾向于不是,但是不能完全排除。假如压断脖子的话,更能说明当时的情况是何等残忍。这些质疑可以通过照片和警方通报互相印证,如果是这样的话更加可以确定钱云会是被打倒或者塞到车底压死的。没有司机的供词,没有现场目击者证词,发布会回答问题顾左右而言他,不敢深入透露,可见案件尚未完全查清楚,司机供述与现场相差甚远,警方只能稀里糊涂先糊弄过新闻发布会再说。
综上所述,钱云会之死绝非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有很多真相被掩盖的刑事案件。乐清交警对钱的怪异的被碾压姿势,用“交通事故无逻辑可言”来解释。我请问,无逻辑的话你怎么侦查利用机动车故意杀人的案件!妈的撒谎你也不动动脑子,这不等于说你们破案都是随意想象加刑讯逼供吗?
同时,我坚决排除钱云会是自杀或者在激将法下与人打赌导致意外。这是一个多年的村干部,阅历丰富,头脑清晰,会上网,很理智,很坚强。而且有继续当村主任的可能。钱云会大女儿27日下午接受访问时表示,“这几天晚上他都不在家里,我们都知道将会发生事情。当日早上很早就回来了,吃了面条接到电话就出去,他只会认识信任的人电话才接的,出去后就遇害了。”他身上背着那么多责任,自杀能不事先留下遗言吗?谁相信是自杀,除非他本人思维不正常。
28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已经正式接管此案,据称将通过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两条线来平行侦查,且由温州警方直接接手。与此同时,公民调查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我期待事情的真相,期待能解开我等屁民心中的谜团,还死者一个公道,还可能被利用的司机一个清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郝劲松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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